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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沽源找一位律师,法庭诉源治理举措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9 03:23:40
【基层动态】沽源法院出台意见,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规范化

为进一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更加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推动法治沽源建设,近日,沽源县人民法院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为平台,加强与县政府的沟通交流,推动府院联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沽源县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意见》,规范行政争议的化解程序,积极推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提供了遵循。

《意见》分为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化解机构、化解内容、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对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协作配合等工作进一步明确。意见指出,成立沽源县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县法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县司法局、各乡(镇)政府、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县直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沽源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县司法局和县法院分别挂牌,作为沽源县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领导下的行政化解业务工作机构,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纷不同阶段全程化解。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执证律师等作为行政争议特邀化解员参与化解工作。

《意见》还对化解内容进一步明确,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涉诉行政赔偿纠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而引发的争议;当事人人数众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被诉行政行为一旦被确认违法或者撤销,将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治安行政处罚案件,道路交通行政处罚(强制)案件;土地行政登记案件;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房屋行政登记案件;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件;其他依法可调解的涉诉行政争议等开展行政争议化解。

下一步,沽源县法院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工作联动,提高协作配合意识,及时向政府、行政机关通报行政争议案件新特点、新问题,有效预防,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实效,着力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法治力量。

供稿:沽源法院

编辑:继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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