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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9 01:20:19

6月5日上午,涪城法院和绵阳市律师协会在涪城法院联合召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涪城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见面会,5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涪城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任期3个月至6个月不等。

【动态】首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涪城法院任职 共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见面会上,涪城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珊珊宣读了涪城法院党组关于任命高超等5名同志为涪城法院实习法官助理的决定,党组副书记宋大军代表党组对首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涪城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致欢迎辞。

【动态】首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涪城法院任职 共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宋大军指出,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是贯彻落实省法院、省司法厅和省律协《关于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举措,是推动法律职业共同构建的创新,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有益尝试,希望这项机制能够有序持续。

宋大军要求,5名实习法官助理要在思想观念上及时从实习律师向实习法官助理转变,高度重视自身的思想建设和政治素养提升,刻苦钻研业务,遵守法院规章制度,服从法院管理,严格适用回避原则,在实习期间和实习结束后,都不得违反审判纪律打听案情,不得泄露知悉的工作秘密和审判秘密。同时,5名实习法官助理的指导法官要认真履行一对一传帮带职责,确保5名实习法官助理在法院期间学有所获,司法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绵阳律师协会副会长梁普林要求,5名实习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法院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职业信仰,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为法院审判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最后,2名实习法官助理进行表态发言。

【动态】首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涪城法院任职 共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会后,涪城法院政治部、审管办、行装办对首批5名实习法官助理就严守政治、审判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和审判秘密,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进行了入职培训。

涪城法院副院长黄昌楠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绵阳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冯一隽及事业发展委副主任任雪峰参加会议。


供稿:杨 韬(审管办)

编辑:彭万中

审核:杨海泉

签发:宋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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