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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安置房找律师有用吗,买安置房找律师有用吗知乎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8 21:15:18

我们律师接触过很多被征收人,其中有一些明明已经到了非常紧迫的时候,但是当提到委托维权时,总是想着要再观望一下。当然也有一部分人有着非常强烈的维权意向,这种时候本来是应该欣喜的,但有时候也很无奈,因为他的这种情况或许并不适合找律师维权。就比如说当事人在补偿上的争取空间并不是很大,像是一些真实存在违建情形的房子,可能最后争取下来的补偿仅仅就只是与律师费相当,甚至连律师费都抵不了。在对于被征收人来讲请律师并不划算的情况下,我们更建议,更希望被征收人能自己去谈判,或起诉维权。

被拆迁人在决定要不要找律师维权时,必须考虑清楚这一件事

也就是要提醒一下,如果权益遭到侵犯,被征收人想要讨个说法,想要进行维权,一定要确保自己是理性的,而非冲动的。怎么才能做到理性维权呢?这件基本的事情是必须要考虑清楚的,也就是征收方现在能出的补偿,与按照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应得的补偿之间,存在多大的差距,被征收人有多大的争取空间,这个空间是否值得被征收人耗费时间与金钱去维权。

按照征收方的补偿方案,我可以拿到多少补偿,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我应该拿到多少补偿。这么讲可能不是很直观,举个例子给大家分析一下。

案例:陈先生在自家宅基地上自建了300平米的房屋,证件齐全的三层砖混结构楼房,现在要拆迁了,补偿方面征收方给出的方案是按照重置成新价补偿,那么补偿总额包括奖励等加起来大约33万,而三公里之外的县城新建商品房达到了3000一平。

按照选择不同的补偿方式来计算一下争取的空间:

1、如果选择安排宅基地建房,征收方免费安排一块100平米的宅基地。被征收人计算一下,按照现在的人力成本、材料费等,33万差不多已经可以重建300平大小的房屋了,那么这种情况下,争取的空间、提升的空间就非常小了。

2、如果选择货币补偿,但征收方既不提供安置房置换,也不提供宅基地,那这个补偿就非常不合理了。因为在没有宅基地建房又没有安置房的情况下,被征收人只能去就近的县城买房才能住上新房,但是拿着30多万如何能购置到与原先房屋面积相当的商品房,因此这种补偿基础之下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必然下降。那如果要去县城买300平的房屋,按照市价3000元一平计算,需要大约100万左右,再加上装修费算20万,而征收方只给补偿30多万,这个争取空间不言而喻。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来,如果是第一种补偿方式,那被征收人启动维权的意义其实并不大,而如果是第二种补偿方式,提升空间非常可观,是值得大家去尽力争取的。

被拆迁人在决定要不要找律师维权时,必须考虑清楚这一件事

征地拆迁多少是能够改善一下现有生活的,如果生活水平没有提升反而出现严重的倒退,这就是不合理不合法,对于需要维权的情况被征收人绝对不能含糊。拆迁维权关系到切身利益,希望每一位被征收人都能够理性维权,依法维权。如果说自己在相关方面的知识与经验非常薄弱,再加上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违法手段,这种情况就应该要考虑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介入,尽早实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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