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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律师怎么找,厦门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办理指南最新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8 19:57:18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厦门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办理指南

那么要如何办理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1、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2、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

3、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

4、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

5、律师事务所终止。


申请材料

1、《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

2、《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登记表》

3、律师事务所章程

4、合伙协议

5、设立人身份证明

6、住所证明

7、资产证明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厦门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办理指南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

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对照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办理结果:

承办人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不受理的,注明原因。受理的,进入审核环节。

二、审查

办理人:后台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

后台审核人员负责跟踪、督促各环节办理人是否有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受理工作,并再次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

办理结果:

不符合要求的退给受理人员处理,符合要求的报审批处处长决定。

三、决定

办理人:审批处处长

办理时限:2工作日

审查标准:

主要审核审批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按时高效。审查的内容:

1、是否按规定流程办理;

2、是否按规定时限完成;

3、批文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规范;

4、对不予许可,是否按规定告知申请人行政救济权利。

办理结果:

作出“同意”;“同意上报省厅”或“不同意”;“不同意上报省厅”的批准意见。

厦门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办理指南

厦门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办理指南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A区23号市司法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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