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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诽谤没有证据律师给找吗,别人没证据可以告诽谤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8 16:23:03


媒体人徐亮:律师在无证据的情况下指责借款人是“老赖”涉嫌诽谤

近日,关于P2P网贷以及银行信用卡贷后催收存在的问题引起了“热议”,而在“热议”的评论者中我们发现部分律师在不了解借款人是什么情况下指责借款人就是“老赖”的言论,而违背了作为法律从业职业的基本原则,而这类我们对于这部分律师的认证存在严重的“质疑”,甚至还怀疑这些存在“诽谤”行为的律师是否存在执业证以及相关的从业标准。

其实,一直以来,关于P2P网贷以及银行信用卡贷后催收存在的问题一直都是我们关注的焦点,而目前面对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些律师在“没有依据和相关的证据”情况下就评论这样的言论引发了不良的后果,甚至一些评论者因为这些所谓律师的评论违背了法律的真正概念而进入了一个“误区”,甚至严重的影响到了法律条款的正常运营。


媒体人徐亮:律师在无证据的情况下指责借款人是“老赖”涉嫌诽谤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当我们在搜索引擎上搜索“律师发布不当言论”的时候发现,其收录项高达600多万条,这足以证明现在的律师行业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甚至在最近的几年里,一些P2P网贷平台以及银行信用卡中心委外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在催收的过程中频繁的冒充律师也给律师行业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主要的是,一些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在最近的几年里变相的为非法P2P网贷平台进行讨债,甚至在讨债的过程不惜利用非法的手段帮助这些非法讨债的犯罪分子进行“洗白”,而这种行为严重的影响到了司法的公正性,甚至更严重的是影响到了中国法律的公正权威。

我们希望各地律师协会积极的纠正目前管理上的错误,积极的清理律师协会中的一些“蛀虫”,纠正错误的不正之风,我们更希望各地律师协会严格规范审核这些所谓律师的执业资质,并且对于现有的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进行重新审核其从业的资格。

律师的本职是帮助当事人争取合法的权益,而不是“背道相驰”的为不法分子开脱罪责,也不是为了“不法收益”而扭曲法律真正的概念,因为这样的律师只会是社会的“败类”,我们希望各个律师事务所谨遵法律规定,充分的发挥自己作为律师这个法律职业从业者的本职,勿忘初心才是律师目前该做的。


媒体人徐亮:律师在无证据的情况下指责借款人是“老赖”涉嫌诽谤

知名媒体人徐亮公开表示:根据这几年P2P以及银行信用卡贷后催收市场的数据分析来看,一些律师不惜违反法律条款而帮助非法P2P网贷平台进行讨债的行为,不管是对互联网上的普法宣传,还是在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宣传,这些律师的言论势必会将一些不了解法律知识的群体带入一个“误区”,如果这样的话,他们作为律师已经违背了一个法律及道德的底线了,那么他们还有什么资格去从事这个律师职业呢?

说白了,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这几年里,不管是P2P网贷平台及银行信用卡委外的第三方催收公司冒充律师去侵害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还是一些律师为了“不法收益”为违背职业道德底线去做的一些事,这就属于律师协会的监督管理范围之内。

而在这几年里,我们看到律师协会没有做到出现错误及时的纠正,发现律师存在过错没有及时的规范管理,还有发现催收公司冒充律师发布一些虚假的“律师函”等等行为都是存在管理上的“失职”行为存在,因为现在这样的行为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法律的正常执行以及很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的严重侵害,我们希望律师协会尽快履行职责,规范律师行业的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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