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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找红桥区醉驾案律师,天津找红桥区醉驾案律师咨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8 05:02:38

9月22日晚,交警红桥支队在辖区内针对酒驾醉驾、客车超员、摩托车炸街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当晚共查获涉酒交通违法行为5起。

开展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红桥交警一晚查处5名“酒”司机


开展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红桥交警一晚查处5名“酒”司机

遇拦检谎报姓名难逃处罚

23时41分,丁字沽大队交警在千里堤沿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一辆白色教练车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该驾驶人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涉嫌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且其下车后拒绝提供自己的姓名,后谎称自己系李某。”经交警多次教育和现场核查,该驾驶人最终承认自己系赵某,后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确定了赵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由于教练车属于营运性质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李某“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酒后弃车试图逃避检查

23日凌晨3时,交警在执勤点位发现一辆灰色小轿车自南向北行驶,在行至天河桥桥下时,车辆突然打开转向灯并停在路边后,驾驶人和同车人员一起下车向车辆后方跑去。随后,交警将两人控制住并对驾驶人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随后,公安交管部门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应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杜绝侥幸心理,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珍爱自己和他人生命,坚决拒绝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焦轩 郭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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