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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不给抚养费需要找律师嘛,离婚拖欠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8 02:47:36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被拖欠,起诉索要有时效限制吗?


问题(一)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被拖欠,起诉索要有时效限制吗?比如离婚12年一直没要过,现在可以一次性要到孩子18岁吗?


律师解答

你的意思是,不只把过去欠的抚养费要了,还想把未来的也一次性要到18周岁。

咱们分两部分说,过去没有支付的,肯定是可以起诉要的,但未来的能不能一次性要,这个就得看法官了。

我还真见过农村有这种判决,未来的也给一次性判了。

因为有些妈妈把孩子扔农村之后,就离家出走了,六七年也不回来看孩子,也不给孩子钱。

后来爸爸起诉就要求,不仅支付过去六七年的抚养费,还把未来的也支付了。

法官考虑到她过去的一点儿没给,未来你要让她每个月给也难执行,所以就判了一次性支付。

但我不知道这个案例能不能代表全部,你可以要求一下试试。

问题(二)

把婚前财产赠与给对方的合同与夫妻财产约定在可撤销的问题上存在矛盾时,法院一般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的确是法律有矛盾。

纯粹婚前买的房,你就遵照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来,签的协议不论是夫妻财产约定还是赠与协议,都要去办理过户或者公证,否则赠与可撤销。

但是婚后买的房,俩人出资了,也许一方出的多,一方出的少,我觉得是可以按夫妻财产约定的。

法律原文说,夫妻财产约定可以约定,婚前购买的、婚后购买的归个人所有、归各自所有,部分归个人所有、部分归各自所有。

但我认为司法解释的那个条款,已经在更改这条法律原文了,有司法解释的,还是要优先参考司法解释。

所以对婚内购置的房产,做个夫妻财产约定,一般来讲就行,也不用公证,也不用非得更名,我也打赢过这类官司。


问题(三)

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时,因为钱都放在男方那里,无钱支付诉讼费,就把要求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和房产那一栏划掉了。

马上就要开庭了,可以当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吗?

当然可以。

问题(四)

男方婚前首付5成贷款购房,今年还清了房贷,把房子上的抵押给注销了,若男方私自把房子卖了,离婚女方还能分到房子增值和还贷的一半吗?(房贷一直男方还)

律师解答

结婚之后即便是男方还贷款,还贷和增值部分女方也能分一半,因为谁挣的钱都是大家共同挣的钱,所以谁还的贷款都是大家共同还的贷款。

即便男方把房子偷偷卖了,女方也能分到这部分财产,房子卖了还有卖房款嘛,也是可以追究的。


问题(五)

女方怀孕期间被男方送回娘家,不管不顾,到孩子快一岁都是女方父母照顾,现在女方要离婚,无任何夫妻共同财产。问:

1、女方能否要求分这一年半以来男方的工资,哪怕他转移或消费了?

2、能否在离婚诉讼中一并主张孩子这一年的抚养费?

律师解答

第一,男方工资你能要求,前提是他卡上确实得有余额。
如果他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嫌疑,那要法院来认定到底是不是转移、隐匿,不是说你认为是转移就是转移。

第二,在离婚诉讼中,你能主张孩子这一年分居期间的抚养费,但你不一定能要到。

因为虽然有司法解释说,分居的时候不给钱可以起诉。

但这个司法解释立法以来,我代理的很多不离婚还要抚养费的,基本上法官都不支持。

法官认为,既然你一个人也能养,又没离婚,那谁花钱都是花,那你花了就花了,也不判男方再次给这个分居期间的抚养费。

问题(六)

境外的协议离婚,境内如何承认?是否需要重新起诉离婚?(两国之间有条约关系)

律师解答

境外还能协议离婚?外国也有民政局吗?一般都是境外的法院离婚。

如果是法院判决的形式,可以通过公证得到国内的认可,是不用境内法院再次判决的。

问题(七)

夫妻抢孩子大战,律师能给出什么有效建议?

律师解答

首先,你这个当事人到底是想抢孩子还是不想抢孩子?争取孩子的决心有多大?

如果确定无疑,为了要孩子抚养权可以不顾一切的话,那当然要做出面对冲突的准备。

就是说,不管多难,我都要把这孩子抢到手。

抢完了之后,还要随时防范对方再把孩子抢回去,那这得当事人心理非常强大,面对冲突不退缩了。

如果能坚持强大内心,然后抢孩子,在诉讼期间达成一个连续的时间,比如说一年多,那么年纪比较小的孩子,三四岁、四五岁,这种情况判给抢到的一方可能性比较大。

但如果抢完了之后,孩子满了八周岁,那又面临,孩子也有可能上法庭表态不跟你或者左右摇摆,那这种情况就另当别论。

所以你这题还应该更具体一点,你要帮人抢的孩子到底多大?咱们现在也不知道只能给出这几句话的建议。

问题(八)


男方起诉离婚后判不离,未满6个月女方能再次起诉吗?想快点离婚。

律师解答

男方未满六个月,不可能再次起诉,法院不让你立案。女方起诉的话不用间隔,一天都不用,可以直接起诉。


问题(九)

分割财产的时候照顾带孩子的一方,这个原则如何理解?是说孩子归谁,谁就多分财产吗?

律师解答

照顾带孩子的一方,是指对这一方,在财产分割比例或者是金额上给予一定照顾。

但是咱们一定要看法律用词,它用的词叫“照顾”,而不是说像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一条,用的词是“少分或者不分”。

至于照顾就不一定了,有的是按钱来照顾,比如说照顾十万二十万,有的是按份额,比如说照顾5%。

这个也得看家庭的总财产数额来定,所以这种照顾都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问题(十)

如果是婚内,对婚前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是叫婚前协议还是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约定和婚前协议的区别就是签订时间在婚前还是婚后么?

律师解答

婚后签的就叫夫妻财产约定,婚前签的就叫婚前财产约定,就是看时间的区别。

当然婚前签的协议,大部分都是为了约束婚前财产的归属,少部分人才会为了婚后再购置的房进行约定,毕竟未来的还没买。

那多数的夫妻财产约定是已经结婚了的人,针对已经有了的房产去约定,这就是不同之处。

所以有的夫即便签订了婚前财产约定,但可能双方还没购置房产,签的东西都不全,婚后还可以再签夫妻财产约定,针对已经买了的房产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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