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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第22天找律师还有用吗,家属被刑事拘留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7 09:43:14

1、到看守所存钱存物。

亲友被羁押在看守所后,是非常痛苦和无助的,吃穿都是问题,建议您到看守所去为他存点钱,顺便给他买些符合看守所要求的衣物。因各地规定不一致,建议到看守所询问后再安排存钱存物。

2、人被抓了,家属亲友可否见面?

刑事案件,在法院开庭之前,家属是不能和嫌疑人见面的,一般只有律师才能见到。开庭当日,家属在法庭上可以见到嫌疑人。在法院判决生效服刑之后,家属可以与之见面。因此,在您的家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建议家属尽快委托律师或者申请法律援助,只有这样才能及时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3、是否会挨打?

我们国家法律禁止刑讯逼供,一般也不会刑讯逼供,但现实中不排除逼供发生。而且,嫌疑人进了看守所之后,里面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要处理好同监室的关系,防止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建议在您的家人被刑拘后,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如果犯罪嫌疑人遭遇过刑讯逼供等情况,他可以在会见律师的时候向律师讲明情况,律师可以代表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如果事实属实,那么办案机关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将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4、生病了怎么办?

看守所配备有医务室,每天都会巡查,为生病的嫌疑人看病,这个不必过于担心。如果嫌疑人的病情不适合羁押,可以提出取保候审。

5、刑事拘留的时间。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拘留时间为1至3天,特殊情况延长至7天,最长刑拘30天,在此审查期限内,公安机关必须作出以下决定之一:

(1)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没有犯罪的,依法撤销案件,释放被拘留的人,发给释放证明。需要予以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

如果发现公安机关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当公安机关在刑拘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后,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批准逮捕了,那么案件进入捕后侦查阶段;如果不批准逮捕,那么就要释放嫌疑人。

至此,从刑事拘留送看守所羁押到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天。

需要说明的是: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三十日内不能查清提请批准逮捕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6、嫌疑人的家是否可以被搜查?

根据法律规定,侦查人员,在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后才能进行搜查。其他人员,或者侦查人员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都属于非法搜查。

7、家属与嫌疑人可否通信?

按照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与家属互相通信,但不得涉及案情,妨碍办案,看守所可以对被羁押人发收的信件进行检查。在实践中,各地看守所要求不一致,有的不允许收发信件,即使允许,但收发信件的时间周期一般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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