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停电动车找律师函,围蔽修建电动车停放区,收费管理是否合理的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7 09:41:03

近日,广州市民李女士向记者反映,琶洲万胜围地铁站B口围蔽路段修建了电动车智能停放区,收费为每24小时2元。

记者在现场看到,并无电动单车停放其中,而都停在了其他免费区域。不少居民认为,电动车停车收费并不合理。

围蔽修建电动车停放区,收费管理是否合理?

电动车智能停放区

记者探访:

电动车停放区在运营,却无车辆停放

据记者实地走访发现,电动车停车场修建的路段到地铁口仅有一个入口,从入口两侧延伸百米的公共路段两边均停放着大量的电动单车。在入口附近电动单车杂乱停放,沿路挂有琶洲派出所报警电话,以及各种温馨提示。

围蔽修建电动车停放区,收费管理是否合理?

通往琶洲万胜围地铁站B口入口的道路两边停满了电动单车

围蔽修建电动车停放区,收费管理是否合理?

琶洲派出所张贴的温馨提示

围蔽修建电动车停放区,收费管理是否合理?

琶洲派出所张贴的温馨提示

该电动车智能停放区修建在距离入口不远处,在路边单独围蔽了一段区域,并建有智能感应的进出栏杆。

记者留意到,该停放区处在运营状态中,旁边的喇叭不停循环播放着电动车使用的安全提示,如“锁好电池”“禁停区域严禁乱停乱放”等,但停放区内没有电动单车停放。

市民观点:

停车场被闲置,收费管理是否合理?

该停车场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从路边通往地铁站只有一个入口,“大家都习惯性地往入口两侧停放电动单车。”

市民李小姐向记者表示,通往地铁口的入口两侧人行道长期有很多电动单车停放,围起来的电动车停放区原本就是用于停放电动单车的人行道。“由于收费的原因,没有人把电动车放在里面,反而导致人行道两侧更加拥堵,影响路人通行。”

收费区没有电动车车辆停,免费区却不够停放,过道变得狭窄,附近居民表示,这样的围蔽停放区并不能给予方便。

围蔽修建电动车停放区,收费管理是否合理?

电动车智能停放区内没有车辆停放

相关部门回应:

停放区建设是为避免车辆乱停乱放、被盗被抢

记者从海珠区政府的广州政务12345热线获悉,该电动车停放区根据共管共治共享的发展模式由琶洲街道牵头,公安部门配合落实建设,于今年8月至10月试用免费停放,10月开始按照每辆车2元收取停车费用,时间为任意24小时内。

海珠区政府回复称,现场建设固定围栏围蔽,对市民开放用于摆放车辆,目的在于避免出现车辆乱停乱放,减少车辆被盗被抢的问题。

记者查阅发现,《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经批准实行收费的电动自行车公共停车场应当设置收费价格公示牌、经营管理单位的标志及其监督电话,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管理。

对此,一附近居民向记者表示,平时没有注意到电动车停放区的修建,“这条路有监控,即使停在路边的车辆也很安全”。

广东省暂无对电动车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主任、省人大代表曾学智表示,目前暂未查到对于电动车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进行了规定,广州市也有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允许上道路行驶区域内的人力三轮车未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对现场予以清理;第三十六条:对违法停放的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和交通、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记者】王越莹 朱红鲜

【实习生】罗雨昕

【作者】 王越莹;朱红鲜

民生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