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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莱芜近期重大交通事故,莱芜2011命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5 05:50:10

如今,摩托车、电动车因为方便、快捷已成为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同时,由于摩托车驾驶的特殊性(俗称:“肉包铁”),也让驾乘人员的危险系数倍增,驾驶时稍有不慎,非死即伤!

震惊!一个星期内,莱芜同一路段上演2起事故命案

  今天小编就让大伙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血淋淋的案例……

01 2021年1月9日

  李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青陈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济南市莱芜区青陈路口镇街道办事处谷堆山村路段时,将前方步行的陈某撞倒,造成李某、陈某受伤,陈某经济南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震惊!一个星期内,莱芜同一路段上演2起事故命案

  事故成因分析:

  李某:

  1、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2、观察情况确保安全不够。

此事故一出

不仅没有让大家提高警惕

更让我们震惊的是就在几天以后

在同一路段,同一时间

同样是驾驶二轮摩托车

竟然重新上演事故命案

值得大家深思

·······

先来看看事故经过

02 2021年1月15日

  张某某无证驾驶豪江牌二轮摩托车(悬挂挪用鲁SBU351号牌)沿青陈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济南市莱芜区青陈路口镇谷堆山村东路段时,将前方顺行的行人孔某某撞倒,造成二人受伤。孔某某经济南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21年01月17日死亡。

  事故成因分析:

  张某某:1、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2、观察情况确保安全不够3、夜间行车未减低行驶速度。

  悲剧的发生令人惋惜,令人痛心真正的马路杀手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夜晚行车避免不了

走夜路的我们到底要注意什么呢?

这里准备了一份夜间行车小知识!

就算是老司机都未必全知道

  1.控制车速是保证夜间行车安全的根本。夜间道路上的车辆少,行人和非机动动的干扰也比较少,容易高速行驶,但由于夜间的视线不好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弯道、坡路、桥梁、窄路和不易看清的地方更应降低车速并随时做好制动或停车的准备。

震惊!一个星期内,莱芜同一路段上演2起事故命案

  2.合理运用车灯。夜间行车,灯光是照明以及各类情况指示的重要依照。夜间用好、用对灯光,可以极大提升夜间的行车安全程度。目前,一般的道路都有路灯,在这样的道路上行驶,尽量不要使用远光灯,应该用防眩目灯和近光灯。通过交叉路口时,即便之前已经开启远光灯,这时也要提前50米到100米将远光灯切换到近光灯。如果需要转向,也要提前开启转向灯提醒后车及行人。同样,需要提醒行人或者前方车辆时,也不要通过按喇叭,而是变换远近灯光实现。

震惊!一个星期内,莱芜同一路段上演2起事故命案

  3.夜间通过路口尤其是是车流量不大的路口时,应该降低车速,然后交替使用远近光,这样做既可以让自己提前观察路口有没有车辆行人,也可以提醒另外两侧即将进入路口的车辆“你开慢点,我这边来车啦~”通过红绿灯路口的时候,即便是绿灯,也要把速度降低!晚上行人闯红灯的概率也不低,减速能够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4.驾驶员本身开车都会容易犯困,晚上开车更不用多说。如果发现困意,应该立马找个安全的地方停下车,然后下车活动一下或者抽根烟。夜间行车视线肯定会不如白天好,那么此时就需要驾驶员更加集中精神,并且严禁超速驾驶。同时还需要与前方车辆保持比白天还要远的安全距离,俗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一个细节的重视有可能就会在关键时刻救你一命。

震惊!一个星期内,莱芜同一路段上演2起事故命案

  相关法律法规

  1、无证驾驶:扣留机动车,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2、准驾车型不符:扣留机动车,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1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扣留机动车,收缴号牌,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4、机动车不悬挂号牌: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5、不戴头盔:二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或者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责令改正,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6、非法改装:摩托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

  希望通事故曝光案例能真正起到警醒的作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每位交通参与者都做到防微杜渐、遵守交规,才能让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

  说一千,道一万,初衷也只有一个,那就是让每一位在外出行的交通参与者都能平安回家。

To 二轮摩托车驾驶人:

  切记不要闯红灯、随意变道、不超速、不戴头盔、无证驾驶、不悬挂号牌或者遮挡号牌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野蛮驾驶。

  To 行人,特别老年人:

  1、希望能够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2、靠右行,勤回头看,晚上不要在没有路灯的路况不好的路上遛弯,要确保绝对安全。3、不要随意穿插马路,夜间行走穿好反光衣或鲜艳的衣服。4、老年人身体机能衰退,交通意识淡薄,年轻人多耐心叮嘱,多提醒交通安全规则。

  让我们共同创造安全、通畅、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请大家帮忙转发、扩散!(来源:莱芜交警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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