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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在比利时的华人律师,叶永青抄袭事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5 16:09:01

我的一封公开信

同时写给西尔万先生本人和包栝关注此事的朋友们:

尊敬的西尔万先生:

我还是直接写封信给您吧?毕竟在我们之间的联络上,因时间、空间、文化等方面的距离,浪费了太多的环节和时间,却没有产生任何有效的进展,我来到了您的祖国,却很遗憾的没有和您见到面,甚至没有机会进行任何交流!

因为我不会外语,事情发生后,只有在第一时间通过小女和画廊的朋友发邮件和您联系。我本人也随后赶赴布鲁塞尔,通过律师和您联系。

在您引发的声势浩大的舆论面前,我是一个靠窃取您的画作30年成为亿万富翁的中国人。您认为我是一个“骗子”,靠“抄袭谋取暴利”,而且我的身后有着一个巨大的利益集团……

可是这都不是事实!所以我来到您的祖国,怀着最大的诚意,希望以友好的方式澄清事实,消除误会。

除了我来到布鲁塞尔后聘请的法律顾问,我没有任何团队,陪伴我身边的只有相伴多年的夫人。作为一名中国画家,我在中国一所艺术学院教了一辈子书,去年刚刚退休。虽然您的指责让我惊震,但是出于对您本人的尊敬以及对法律的尊重我选择避开一切喧天的與论和多方的争议解读,没有通过新闻媒体对此事进行更多回应辩白,而是选择直接和您本人联系。我觉得这是更诚恳、更文明、更理性的处事方式。

遗憾的是,我的希望暂时没有实现,为了更顺利的处理该事件,后续事宜将由律师协助我处理(律师声明附后)。

同时也谢谢大家的关心!

叶永青发公开信:否认靠“抄袭谋取暴利”,委托律师处理

西尔万(来自叶永青朋友圈配图)

关于比利时公民Christian Silvain先生指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叶永青先生抄袭其作品事宜(以下简称该事宜),我们接受叶永青先生全权委托,处理相关事宜,现声明如下:

1、叶永青先生已于第一时间前往比利时,积极配合律师处理该事宜;

2、鉴于该事宜尚在调查与沟通阶段,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叶永青先生须配合律师工作,暂不便对外披露更多的信息;

3、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重要规定,我们希望各位尊重叶先生的合法权益,给予当事人处理该事宜的时间及空间,更不希望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对叶永青先生进行肆意指责,甚至进行“有罪推定”。

特此声明

比利时布鲁塞尔律师公会注册律师

欧盟知识产权局注册代理律师

Maître Dingsheng CHEN

18 03 2019

(备注:以上消息来自于叶永青微信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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