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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打官司找两个律师,官司打不赢 应当从这五个方面找找原因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5 04:27:11

一些当事人,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甚至再审,都是以失败而告终。这里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粒沙认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找找原因。

一 是不是起诉错了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但有理如果不合法,法律也不会支持你,因为法律关系只是社会关系的一种,而有些社会关系不属于法律的调整范围。比如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但是恋爱关系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你找法院要求解除恋爱关系,法院肯定不会支持你。

二 是不是没有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但是很多当事人没有证据意识,也不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总认为有理走遍天下,自己占理,法院是讲理的地方,上法庭肯定能赢,殊不知一开庭发现对方证据充分,论理有道,后悔自己没有取证,现在又错过了最佳取证时间,导致官司败诉。

三 是不是自以为是

一些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到处咨询,有的是咨询律师,而且是问了这个律师又问那个律师,两个律师说的不一样,不知该相信哪个;有的是咨询在法院工作过的人员,也不管在法院是法官还是打扫卫生的清洁工,只要是法院的人说的都当成了宝贝;有的从网上查询,看到说的对自己有利的话赶紧记下来,也不进行研究分析。做了这些工作后以为自己掌握了法律技巧,单强匹马就上了法庭,没想到一个回合下来就见了分晓,输的一塌糊涂。

四 是不是把打赢官司的宝押在找关系上

一些当事人平时不学法律,而把打赢官司的宝压在找关系上,他们根本就不去想,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既使有关系,最多也只能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比如,在法定期限内让早点开庭或者是晩点开庭,至于关系到官司输赢恐怕没有哪个法官冒着丢饭碗,甚至坐牢的风险来帮你

五 是不是输了官司不从自身找原因

有的当事人一审输了,如果总结教训是可以在二审转败为胜的,但遗憾的是他不总结输官司的教训,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是固执地错误到底。更遗憾的是直到现在也没有醒悟过来,还是认为自己是对的,他人是错的,法官是糊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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