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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合作找案源合法,合作指引奠定了律师之间合作的基石是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3 13:18:22

律师之间的合作,也是知易行难的事情。

律师天天和各种法律规则打交道,但面临没有规则的律师合作问题照样可能会争得不可开交。在入行之初,笔者曾经听不少前辈说过其他律所律师之间合作的丑闻,比如有的律师直接将其他律师约见的客户带到自己的办公室,有的律师不按约定给引案律师合作分成,还有的律师直接将共同服务的客户变成自己的客户。法谚有云:不公平胜过无秩序。促进律师之间合作的关键在于合作规则的建立与遵守。

卓建所创立之初就出台了《业务合作指引》(1.0),在充分征求大家意见的前提下,经全所律师审议通过,并由刘副主任当众公布。当时笔者刚加入卓建所不久,有幸亲身经历了当时的场景。由于自己还是一名实习律师,基本上没有什么案源,对于该指引的发布几乎没有什么感觉。但随着自己开始独立执业后,每年都有不少与同事之间合作开展的业务,并且呈逐年递增的趋势,这才意识到规则的重要性。

律师合作规则的建立,不仅是律所管理制度完善的重要部分,也与每位律师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首先,《业务合作指引》确立了所内律师之间的合作规则。

《业务合作指引》使得律师之间的合作有章可循。虽然《业务合作指引》的内容主要是引导、规范律师之间的合作,强制性的规定很少,但一旦发生争议,该指引则会立即发生强制效力。有点类似于合同法上的当事人约定优先,但如果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强制性规定例外。

业务合作指引》解决了合作律师之间的收入分成问题。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律师之间的合作促进,除了专业了解和人品信任,利益激励也是非常重要的。再说,引案律师维护客户、开拓业务也需要付出各种成本。有的律师没有成案分享的习惯,甚至连感恩的话也不会说,这样的合作必然难以长久。

《业务合作指引》确立了律师之间合作的争议解决机制。在确立合作规则之后,律师之间关于合作的争议大幅减少,但由于规则的不完善或者个别律师的人品问题,还是有些合作争端需要解决。按照《业务合作指引》规定,业务指导委员会负责调解合作争议,在必要时还可以成立争议解决委员会。律师之间的合作争议属于律所内部矛盾,一定要通过内部机制予以沟通化解,否则可能会酿成灭顶之灾。

2009年卓建所开始成立各个专业部门,倡导全所律师走向专业化和团队化。同样是因为没有规则,各个部门五花八门,热门专业重复建设,冷门专业无人问津。数年后,卓建所出台了《专业部门及专业委员会组建及管理规则》,毅然完成了大部制改革,根据专业性质划分了十大部门和十大专业委员会,要求每个律师必须加入团队,团队加入部门,每个部门由若干个团队组成,实行“网兜”管理。同时还要求每个团队只能申报一个主要专业和两个辅助专业,并逐步过渡至每个团队只能承办一个专业的业务。卓建所的大部制改革完成,标志着卓建专业化和团队化转型的真正开始。自此以后,卓建所涌现出了大量专业只做某一细分领域业务的律师团队,房地产、知识产权、刑事、婚姻家事、劳动、金融这些部门尤为明显。

其次,在卓建所的专业化促进方面,《业务合作指引》也是功不可没。

一方面,专业分工是合作的前提;另一方面,合作机制的常态化又加深了专业分工。例如,笔者几乎不承接刑事、婚姻案件,但为其他律师引入的刑事、婚姻案件不计其数。每个人的时间、精力都是有限的,与其什么案件都接,不如专心钻研个别领域,成为专家型律师。“万金油”律师在这个时代是越来越不受欢迎的,但由于生存的压力,很多青年律师明知道应该走专业化之路,却总是不得不”做完这一单再说”或者一再发誓“从下一年开始”。明日复明日,青丝成白发。最后只留下一声喟叹,这样的律师何其多也!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合作的增多,《业务合作指引》也显现出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对引案人利益的保护不够、合作分成方式过于粗放、合作客户的认定不够清晰等,需要与时俱进,及时修订。2019年3月,业务指导委员会在充分征求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对《业务合作指引》进行了修订,经全体高级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业务合作指引》(2.0)将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和尊重客户意愿,保障引案人利益,鼓励合作,扶持青年律师成长等写入原则部分。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业务合作指引》(2.0)还明确规定引案人为团队授薪律师的,不得未经所在专业团队负责人或者分所负责人同意私下与其他律师或专业团队引案合作,团队成员不得未经团队负责人同意,擅自与其他团队或者律师经办合作。

再次,《业务合作指引》有助于提高律师谈案成功率、收费和办案质量。

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律师去做,对于客户服务质量的提升无需赘言。为何通过合作能提高律师谈案成功率和收费呢?首先,引案律师熟悉客户的情况,办案律师熟悉自己的专业领域,二者结合才是知己知彼。其次,引案律师方便介绍办案律师的荣誉、资质、专业水平等,办案律师不方便自己在客户面前说自己如何厉害,否则可能会造成客户反感。第三,办案律师报价之后,客户一般会进行一番讨价还价,一旦客户觉得报价太高,办案律师不宜主动降价以求得客户签约,那样做会适得其反,但通过引案律师与客户沟通就能很快地缩小双方分歧,促成客户最终签约。

最后,《业务合作指引》也对帮扶优秀青年律师起到了重要作用。

青年律师最大的优势是满腔热情,干劲十足,但苦于没有案源,常常在生存线上挣扎。如果青年律师的专业优势明显加上服务质量优良,在大所里其实根本不用担心案源问题。当然,还有个人品和情商的问题,酒好也怕巷子深,如果青年律师不参加所里活动,不参与公共事务,甚至不愿意与同事交往,想要得到业务引荐也是比较难的。如果没有专业优势,那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在卓建所,有不少青年律师靠着专业优势加上公共积分,每年至少有50%以上的业务来自内部同事引荐。在有了一定的案源保障,解决了生存问题之后,青年律师才能潜心钻研专业,提升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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