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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火车找律师,坐火车找律师有用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2 07:47:19

据“中国铁路”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4日上午,贵广线榕江站D2809次列车撞上泥石流后发生脱线事故。事故发生后当地消防、医疗等部门全部快速全力抢救,其中1名列车员、7名旅客被迅速送至榕江县医院进行全力救治,已得到妥善治疗,没有生命危险;列车上其他136名旅客已安排大巴到从江站转运。

据悉,D2809次列车值乘司机不幸殉职。经车载数据分析,值乘司机在列车行驶至榕江站进站前的月寨隧道内时发现线路异常,在5秒钟内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列车滑行900多米。高速铁路的防撞墙和轨道结构的整体防护作用避免了列车颠覆坠落。

动车D2809次遇泥石流脱轨,旅客、司机乘务员能获得哪些赔偿?

一、事故详细报告仍有待调查后公布,但是我想说D2809次列车司机是英雄。

1、发现异常5秒内采取紧急制动,拯救了列车,更拯救了136名旅客及车上工作人员。

不得不说这是一次意外事故,根据公开的信息显示,列车系撞上泥石流后发生脱线,而在此之前列车正在穿越隧道,值乘司机及时发现了异常并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对于高速行驶的动车来说,紧急制动并不能快速停止,但是制动措施能够起到快速降低速度,进而极大的降低车辆因为高速度产生的动能,进而减轻碰撞产生的极大冲击力。

因此,D2809次列车在滑行900多米后仍然因轨道内侵入泥石流而导致两节车厢脱线。但是避免了整列车倾覆坠落的惨剧。如果没有5秒钟的紧急制动,以正常行车速度撞上轨道内泥石流的话,将产生无法想象的后果。

动车D2809次遇泥石流脱轨,旅客、司机乘务员能获得哪些赔偿?

二、D2809次列车事故中与车上旅客、乘务人员相关的法律问题

1、D2809次列车值乘司机不幸殉职,属于因工死亡,应当认定工伤(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工亡”待遇。

根据报道D2809次列车值乘司机不幸殉职,为此我们深表惋惜。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的属于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工伤认定。

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工伤(死亡)后,该职工的直系亲属依法享受工亡待遇。

工亡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受伤的列车员属于工伤

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受伤的属于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受伤情况进行鉴定,伤残等级从十级到一级直至死亡。不同伤残等级享受不同的工伤待遇。

3、车上旅客依法有权获得赔偿

首先,旅客与铁路运输企业之间属于铁路运输合同关系。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旅客购买车票完成付款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后合同履行完毕。

本次事件因自然灾害导致车辆脱轨,旅客无法正常达到目的地,运输企业构成违约。旅客有权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承担退还票款、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次,铁路运输企业在履行运输义务过程中造成旅客人身伤害的,构成侵权。旅客有权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承担侵权责任。具体根据受伤严重程度可根据伤残鉴定结论、就医治疗花费等具体情况主张赔偿。

最后,在本次事故中受伤的旅客可以在合同违约责任和侵权赔偿责任中选择一个案由主张权利。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享有的权利,并不是一定要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我们相信国铁集团能够很好很妥善地处理好对旅客的赔偿及心理疏导等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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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劲夫律师,在生活中学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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