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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妇联找律师收费吗,把稳治理定盘星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2 03:26:30

“低成本、便捷化、高效率!”

这个机制好“犀利”!

天河法院社会化有偿调解机制出新出彩

助力审判工作显成效

而把准、把稳、把好“定星盘”

才能行稳致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3月11日,天河法院召开2021年度社会化有偿调解工作总结推进会,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律协、区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天河法院12家特邀调解组织的调解事务负责人与律师代表共21人参加了会议。


把准、把稳、把好社会化有偿调解“定星盘”!




回顾总结


2020年11月,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结合实际情况,天河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有偿调解对接机制的方案(试行)》,开始了社会化有偿调解试点工作“从零到有”的探索实践。


一年多来,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和市律协大力支持、共同努力推动下,该项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了“当事人低成本+社会机构专业调解+诉调执有机衔接”的多元解纷新模式,探索出一条诉源治理的新路径。天河法院共向有偿调解机构提供筛选案件4679件,律师选取进入调解程序案件2795件,进入有效沟通程序案件558件,有效沟通率19.96%;调解成功案件124件,调解成功率22.22%


一年多的实践证明,社会化有偿调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条更高效、更专业、更低成本的解纷新路径,有效提升了商事纠纷多元解纷工作效率,有力推动了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试点工作中,涌现出刘伟银、黄丽芬等一批优秀的律师调解员,王玉江律师调解的赛恒公司诉联悦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七案荣获全市法院十大调解典型案例,张伟林律师以一带多,一次性促成了六件案件高效化解,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这项改革得到了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入选全省法院“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项目,获评“我为群众办实事”广州市法治领域改革创新优秀项目,获评广州法院2021年“十大微改革” 项目




表彰优秀


优秀组织单位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把准、把稳、把好社会化有偿调解“定星盘”!


优秀调解员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刘伟银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黄丽芬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翟 露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符 丽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王玉江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陈念慈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刘振茹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马 晖

把准、把稳、把好社会化有偿调解“定星盘”!




经验分享


律所代表: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杨昌利


把准、把稳、把好社会化有偿调解“定星盘”!


我所在推进律师调解工作中主要有两点经验:一是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总结复盘。定期召开总结会议,由资深律师介绍法院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研讨调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二是整理总结经验,形成规章制度。我所结合市司法局和天河法院等单位颁发的文件,制定了特邀调解工作指引,就调解的原则、流程等实操性问题作了统一梳理,利于调解工作更有效的开展。


我所坚信特邀调解机制是多元解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所将继续践行法律工作者的社会义务,继续做好调解工作,为大众贡献专业、贴心的法律服务。




调解员代表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律师 刘伟银


把准、把稳、把好社会化有偿调解“定星盘”!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要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我们在座的同行们能加入到天河法院调解队伍,真的是非常好的机遇,希望大家都能好好把握这个机遇。


调解工作特别能锻炼人。调解员不光要懂法律,还得懂人心。调解也很辛苦,不拿出点毅力和耐力,是很难调解成案子的。但这些都没关系,当调解成功的那一刻,你会觉得什么都值得了。


我相信通过 “法律共同体”的共同努力,一定会克服困难,把调解工作做的更好。希望在广州、在天河,再创造一个新的“枫桥经验”!




交流发言


席会议的领导对天河法院有偿调解工作推进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天河法院近年来不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不断更新服务理念、思路与举措,最大限度提升解纷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筱锴

近年来,天河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探索推出社会化有偿调解机制、执前督促机制,改革项目可谓是一单又一单。希望区法院结合会议提出的宝贵建议,认真思考机制的下一步发展思路与方向,实现机制的可持续发展。


广州市委政法委法治建设处副处长 彭 霄

2月底刚召开的“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一站式多元解纷也写入了《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天河法院探索推行的社会化有偿调解工作机制是十分重要、十分有意义的。


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 黄 山

感谢广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辛勤付出,感谢各位律师同行们勇于担当、敢为人先、先试先行,参与到天河法院在全省率先推行的一项创新举措。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州再创造出一个新的“枫桥经验”!


天河区委政法委四级调研员 郑鹤昕

祝贺区法院取得的可喜成绩,也祝贺优秀调解组织与调解员!希望区法院能够不断完善社会化有偿调解工作机制,为政法工作做出更多贡献。


参会律师代表对天河法院院领导与工作人员在律师调解工作中的帮助和支持表示了感谢,并对进一步优化社会化有偿调解工作机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建议。


把准、把稳、把好社会化有偿调解“定星盘”!

把准、把稳、把好社会化有偿调解“定星盘”!

把准、把稳、把好社会化有偿调解“定星盘”!

把准、把稳、把好社会化有偿调解“定星盘”!

把准、把稳、把好社会化有偿调解“定星盘”!




未来展望


河法院将进一步平衡社会化有偿调解机制的有偿性与公益性特点,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继续开拓思维,大胆探索、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在党委支持下加强与公安、司法、工会、妇联、工商联等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数据对接、协调联动,促进形成内外联动、上下协同、有序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格局。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在法院的主导与推动下,动员律师、行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到多元解纷工作中来,探索特定类型案件走调解市场化的新路径。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听取群众对这项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在收费标准、管理模式、调解质效等方面不断调整优化,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化有偿调解机制建设的实践参与者、直接受益者和成效评判者。


接下来

天法君将选取有偿调解典型案例

进行接续报道

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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