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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找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11例确诊轨迹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1 22:54:05

石家庄高新区1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公布

2022年3月9日,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隔离点核酸检测中发现的阳性人员,为3月3日高新区确诊病例张某的同校同学,是其密切接触者。目前,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古某,男,17岁,现住河北商贸学校宿舍,系河北商贸学校学生。

2月27日8时许,因开学返校,到校后无外出。

2月28日至3月2日,在学校学习生活无外出。

3月3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3月4日至3月8日期间,在隔离点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3月9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2年3月10日

廊坊市安次区2例确诊、1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公布

关于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3月9日,我区在对集中隔离场所进行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3名居民核酸结果呈阳性,其中2人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人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病例1、病例2、无症状感染者的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确诊病例1(轻型):2月21日至3月3日,在东沽港镇马家口村居家。

3月4日16:00,与丈夫自东沽港镇马家口村步行至东沽港镇建国村女儿家中用餐。

3月5日至3月7日居家无外出活动史,3月8日居家,被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确诊病例2(轻型):2月22日-28日,每日往返康城瑞河兰乔和九天休闲谷C11玉石店铺。

3月1日11:00,自驾至九天休闲谷店内开门营业,15:00返回安次区东沽港镇建国村家中,之后至永清县云裳小镇购物;16:45离开云裳小镇;17:00到达安次区东沽港镇建国村家中;晚上到村边标榜理发店理发。

3月2日10:00,到里澜城老杨葱花饼用餐,11:00至九天休闲谷店内开门营业,18:00返回安次区东沽港镇建国村家中。

3月3日10:00,去九天休闲谷开门营业。

3月4日10:55,打车从安次区康城瑞河兰乔小区回建国村家中,三人在本村德克士麻辣烫用餐后归家,当晚到同村亲属家用餐。

3月5日10:00,从建国村家中到里澜城老杨葱花饼用餐,11:00至九天休闲谷店内开门营业,23:00打车全程佩戴口罩,23:40至万达状元阁用餐。

3月6日凌晨1:00,去月色广场酒吧HELENX滞留10余分钟。10:30到九天休闲谷店内。17:00返回安次区康城瑞河兰乔小区家中。

3月7日10:00,前往君兰苑小区附近君美超市购物,10:14离店。随后至九天休闲谷,16:30下班后居家。

3月8日上午居家,11:30被负压救护车转运到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2月23日-3月3日,每日早7:30到葛渔城东街信用社旁达康水果店工作,晚9:00返家。

3月4日,早7:30到葛渔城东街信用社旁达康水果店工作,晚7:00到东沽港镇建国村亲属家中用餐,与同餐人员有近距离交谈接触史。

3月5日-3月7日,早7:30到葛渔城东街信用社旁达康水果店工作,晚9:00返家。

3月8日上午居家,后被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或与该确诊病例及其密接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与安次区疾控中心(0316-2683605)以及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联系进行登记,暂时不要外出,等待并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多锻炼,出门戴口罩、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廊坊市安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邢台清河7例确诊、1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公布

2022年3月9日0-24时,清河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7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现将行程轨迹公布:

病例28:现住清河县甘泉小区。3月3日-7日,在集中隔离点。3月8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3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9:现住清河县油坊镇杜家楼村,系确诊病例23、24的儿媳,与公婆共同居住。3月2日,上午8:50自驾车到单位,约半个小时后因孩子拉肚子返回家中未外出;中午同公公、婆婆和丈夫、孩子等家人一起吃饭;13:30到清河县人民医院门诊一楼妇产科就诊;14:00左右到向日葵高端创意儿童摄影照相馆拿孩子百日照;14:18在小海豚新源加油站加油;14:43在杜家楼村圆通快递收发快递;16:00自驾车到连庄镇,19:20左右因公公脚受伤返回家中照看孩子,未再外出。3月3日,上午8:00左右自驾车从家出发前往小裴村,10:00左右返回单位,11:53在双城集利康药店买跌打损伤药物,之后返回家中吃饭,下午正常上班,16:57到杜家楼村菜鸟快递取快递,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3月4日,凌晨4:00左右到连庄镇,之后驾车前往小裴村,约11:00返回单位,中午在单位食堂就餐,午餐后回办公室直至16:00左右回家,17:00左右和丈夫驾车前往杜家楼工业区小田烧烤购买羊肉片,约17:40回家未再外出。3月5日,凌晨4:00到连庄镇,之后驾车前往小裴村,10:30左右开车回单位,下午在单位正常上班,下班后和丈夫一起驾车前往县城亿力大厦桥旁拿奶粉,之后回家未外出。3月6日,凌晨4:00左右到连庄镇,之后驾车前往小裴村,10:00左右接到婆婆电话回家照看孩子,之后未外出。3月7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0:现住清河县油坊镇杜家楼村,系确诊病例23、24的儿子,确诊病例29的丈夫。3月2日,10:48到麒耳康采耳店采耳,11:10返回家中,12 :00在家中与父母、妻子、孩子等家人一起吃饭,下午14:58去建设加油站加油,15:08去宇联名都菜鸟驿站二楼找朋友聊天,18:00离开,18:06在尹庄地道桥陈月果蔬购买草莓,之后直接回家,19:20其父亲由于修理梳绒机脚部受伤,20:00左右其开车与父母一起去油坊瑞辉医院(郭氏骨科)进行治疗,之后于21:30开车载父母一起回家。3月3日,上午未外出,下午15:28左右去滕蒿林村串门,16:00离开,16:30左右到杜家楼工业区王子发型与他人交谈约10分钟,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3月4日,上午未外出,下午17:00左右和妻子一起去杜家楼工业区小田烧烤买羊肉片,之后回家未外出。3月5日,上午10:00左右到杜家楼工业区王凯蔬菜店买菜,下午和妻子一起驾车前往县城亿力大厦桥旁拿奶粉,之后回家未外出。3月6日,居家未外出。3月7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1:系确诊病例29、30的女儿,随父母与爷爷奶奶共同居住。3月2日至7日在家未外出。3月7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2:现住清河县葛仙庄镇葛仙庄村。3月3日,作为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3:现住清河县园丁苑小区。3月1日,其在单位与同事(确诊病例1的次密接)接触。3月2日,上午居家无外出,下午与其女儿一起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4:系确诊病例33的女儿。3月2日,下午与其母亲一起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无症状感染者:现住清河县王官庄镇杜家村,系确诊病例11的同班同学。3月1日,8:00左右由其母亲骑车送其到王官庄中心小学上学,中午在学校食堂吃饭,17:00左右由其母亲骑车接其回家后未外出。3月2日,学校通知放假,其在家上网课未外出。3月3日,在其母亲陪同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9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与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严格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不要外出;

三、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清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此前报道:沧州河间市新增1例阳性,轨迹公布

石家庄3地紧急寻人

石家庄市井陉县

关于公布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

3月10日,石家庄市井陉县疾控中心接到保定确诊病例刘某的一名密切接触者刘某某(本人已集中隔离)。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3日11点多在石家庄市省人民医院站乘坐20路公交车(车牌号AX3650),至新百广场北站下车,11:30在新百广场附近一饭店吃饭(民族路锅盔土豆粉)。12点左右到金指数商场一层和二层购买衣服,1点多乘坐地铁1号线至西王站下车,2点左右在地铁1号线西王站外转乘井石快客(车牌号冀AV2896)经快速路至井陉县良都路口下车,3点20分又转乘微水至窦王岭公交车(车牌号冀A8960W)至微水镇胡家峪村口下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近期接触上述地区的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办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接触史。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到“戴口罩、1米线、勤通风、常洗手、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井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311-82022138、87560258

井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10日

石家庄市平山县

关于公布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公告

3月9日,石家庄市平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石家庄市疾控中心推送的《关于初筛阳性病例刘某的密切接触者张某某的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密切接触者在平山县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6日15:00左右到宝联商厦二楼西侧童装区买裤子,结账时间为16:23;后到五楼女装区,约于17:00左右离开宝联商厦;17:10-17:30在荷花楼一楼西侧光明书店买书后回家。7日16:30-17:03到虹宇超市购物。8日15:30-16:40到永辉超市购物后又到盛福隆超市(建材街店)。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办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平山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接触史。

石家庄栾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紧急寻找相关人员的公告

2022年3月9日18:57,石家庄市栾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石家庄市桥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关于初筛阳性病例孙某某的次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栾城区疾控中心立即开展调查追踪,现将密接臧某某的部分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臧某曾于3月5日10:00-11:40左右与朋友一同前往栾城区景玉采摘园采摘。

请在同时段曾到栾城区景玉采摘园游玩的人员及可能与其有过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栾城区防控办:0311-85539958

栾城区疾控中心:0311-85537908

栾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03月09日

综合/石家庄日报客户端、清河发布、安次发布、

平山疾控、井陉县疾控中心、井陉融媒、掌上栾城

来源: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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