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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抚养权律师哪里找,无锡抚养费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1 17:36:12

海报新闻记者 文露漪 武汉报道

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因孩子被带走藏匿,长期遭受着骨肉分离的“心理虐待”,带走孩子的不是人贩子,而是他们曾经的配偶。当他们获得法律武器,却发现想和孩子生活依旧充满了阻碍。

没来得及说再见的分别

一年来,山西大同的王蔷(化名)和父母无数次回忆起那个下午。那一天,他们经历了一场没来及说“再见”的分别。

2021年,王蔷因被丈夫多次家暴选择分居回到娘家。两岁多的女儿安安从出生开始从没有离开过王蔷一晚,在选择离开丈夫时,王蔷把视若生命的安安也带回了娘家。

白天,王蔷要上班,父母就帮忙照顾安安。2021年8月13日中午11点,王蔷父母抱着安安从超市回家。走到家楼下时,王蔷的婆婆突然冲出想要抢夺安安。王蔷母亲不放手,王蔷丈夫就跑出来边掐住她的脖子,王蔷的父亲则被亲家按在草地上动弹不得。

人间丨当配偶藏匿孩子,该如何带回我的孩子?

王蔷家中孩子的衣服

看到王蔷母亲始终不放开孩子,王蔷婆婆便拽着安安的腿,安安被吓得大哭大喊“姥姥救我”。王蔷母亲实在不忍心孩子受罪,还是放开了,安安马上被抱进路边等着的车里带走了。

王蔷父母报警后,在派出所调解下,王蔷丈夫一家承诺5天后把安安送回王家。5天后,王蔷丈夫失信了,她再次找到派出所,民警却表示“管不了”。

安安被带走后,王蔷的母亲懊悔不已,整日以泪洗面,王蔷也曾埋怨过母亲当日的选择,“如果当时我在场,我死都不愿放开女儿。我们也后悔,当天在派出所态度不够坚决,相信了丈夫一家的‘承诺’。”

为了找到女儿的下落,王蔷查过女儿的核酸结果——没有检测记录;查过女儿身份证号购票记录——没有出行记录;跟踪过丈夫一家——没结果。王蔷还跑到过丈夫单位,请求单位领导出面调解,被告知“管不了”。

从女儿被带走至今,王蔷每天都在朋友圈记录着对女儿的思念。一开始这些内容都是公开的,但有的同事、领导看见了和王蔷谈话,“他们认为没多大事,写出来反而会让别人笑话。”王蔷只能默默地把朋友圈设成了私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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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蔷家中女儿的衣服

家里,女儿的衣服还整齐地挂在小衣柜里,玩具也摆在柜子上,王蔷的妈妈时不时坐在床上,翻出外孙女的小衣服叠了又叠。王蔷经常梦到女儿,在梦里,女儿被拐卖了,哭着喊妈妈救她。

和王蔷一样,大多数被丈夫一家强行带走孩子的母亲,随后便面临长达数年的寻找和维权。

湖北母亲李梅(化名)从没想到,自己要靠安眠药才能入睡。2019年,她还在哺乳期内的女儿被前夫抢走。李梅联系了妇联,也联系了公益组织,甚至找了前夫公司领导但都于事无补。

李梅开始不停地起诉,虽然因两人居住地不同,前夫一直用管辖权异议抗诉,好在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李梅的案子从开始的不予立案,到后来成功立案,“不管前夫把孩子藏到哪里,始终是我的孩子,前夫让我十年后再去与孩子相认,我就用十年的时间打官司、找孩子。”

被“藏匿”的童年

被生父母带走“藏匿”的孩子也同样经历着痛苦。

江苏的张蕊和丈夫离婚诉讼期内儿子被丈夫带走。母子分开的700多天里,张蕊见到儿子的时间累计不到5小时。“孩子的幼儿园老师偷偷告诉我,孩子在幼儿园打同学、注意力不集中,还和别人说妈妈不要他了。“张蕊说。

张蕊很痛心,她在法定探视时间段内去幼儿园给儿子送过书。老师告诉她,孩子很喜欢,但不敢带回家。

浙江金华市的陈丽莎(化名)和儿子的经历则更加惨痛。2019年10月18日,陈丽莎为了能尽快从痛苦的婚姻中逃离,同意了前夫索要儿子监护权的要求,并支付了6万元抚养费。虽然两人的离婚协议里没写关于探视孩子的内容,但负责办理离婚的工作人员告诉陈丽莎,作为生母她肯定有探视权,陈丽莎便签下了离婚协议。

儿子从出生就是由陈丽莎一直照顾,离婚一周后,挂念儿子的她询问前夫何时能探望儿子,却发现已经被对方拉黑了。此后的一段时间里,陈丽莎多次报警反映无法联系前夫和儿子,但没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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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莎儿子溺水的水塘

在失联7个月后,陈丽莎终于得知了儿子的下落——他在父母离婚后被父亲送给了一户陌生人家抚养,最后失足溺死在水塘里,死亡时还不到两岁。

儿子死亡后被前夫草草火化,陈丽莎甚至连骨灰的下落都不知道。陈丽莎报警,警方告知这不属于刑事案件。她又跑到法院起诉前夫和收养孩子的家庭。2022年,兰溪市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写道:陈丽莎作为死者的母亲,向死者父亲主张侵权赔偿责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和社会人伦道德,亦存在巨大社会道德风险,故本院不予支持。判令陈丽莎前夫赔偿她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对于陈丽莎要求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事发至今前夫从没和我当面道歉。”看到二审结果的陈丽莎悲痛欲绝。

“能不能带回孩子看你的本事”

其实,即使有了明确的法律文书支持,离婚妈妈们的探视权依然难以保障。

2020年11月,张蕊(化名)和丈夫协议离婚。根据法院民事调解书,两人3岁的儿子归前夫抚养,每月张蕊能探视儿子2次,每次2天。

但当张蕊拿着调解书再次来到幼儿园接儿子放学时,仍被前夫一家阻拦。儿子被前夫家人紧紧抓着,张蕊拿着文书紧跟,被大声辱骂“连脸都不要”。无奈之下,张蕊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2021年1月15日至今,法院执行了4次,张蕊都遭到男方家人阻拦没能接走儿子。

第二次执行是她与孩子相处最长的一次,有40分钟。张蕊在当地法院见到了前夫带来的儿子,但儿子上来就打了她一拳。前夫出去后,过了5分钟儿子就和张蕊玩了起来。可当天,孩子还是被前夫带走了。

与前夫一家“斗争”得身心俱疲的张蕊一度想要放弃对探视权的抗争:“有一次法院的人说,我这样执着地想看孩子也是对孩子的打扰。但是家人和律师很理解和支持我的维权,我也希望因为我们这一代人为探视权努力过,以后的父母不会有我们这样的痛苦。”

无论是探视权还是抚养权,在遇到配偶藏匿孩子时,要想成功行使都同样困难。江苏无锡市的邓婕(化名)和前夫离婚后,儿子的抚养权被判给了邓婕。前夫却在离婚诉讼期间将4岁的儿子接走并搬家藏匿。邓婕多方打听发现前夫为了不让儿子被母亲找到,从幼儿园中班到小学一年级都没给儿子上学。在当地政府的干预和邓婕的退让下,前夫一家终于才让儿子恢复了中断3年的校园生活。

然而,邓婕的抚养权还是没能成功执行。邓婕向当地法院执行局、检察院多次反映,每次法院执行时,前夫都同意把儿子带来,但不让邓婕和孩子单独相处。当着父亲的面,孩子说“不愿意和妈妈回去”。

记者查询发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均规定了“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而所谓真实意愿,应指未成年人在不受外界或第三人干扰情况下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年来我和孩子单独见面不到3小时,孩子不满8周岁,又长期受父亲家仇视母亲的影响,在父亲面前怎么可能说想和妈妈生活呢?”邓婕曾向法院请求执行时让前夫离开房间,自己和儿子相处交流,却未能获准。看着自己好不容易拿到的抚养权判决书,邓婕感觉这像一沓废纸。

人间丨当配偶藏匿孩子,该如何带回我的孩子?

邓婕获得儿子抚养权的判决书

“法院执行局认为孩子人身不能强制,我前夫把孩子带来见面就算是配合执行了,孩子说不愿意和我走法院也没办法,能不能把孩子带走要看我的本事。维护判决生效不应该是执行局的工作吗?”邓婕说。

2019年10月,“紫丝带妈妈”公益群体正式成立,群体成员是一群因孩子被配偶藏匿,无法见到孩子的父母。他们相互鼓励,分享合法维护探视权、抚养权的途径和方法。即使同样经历过孩子被藏匿,骨肉分离多年,“紫丝带妈妈”发起人朱莉依旧坚定地认为通过“以暴制暴”强行带回孩子并不正确。

“我们的配偶通过违法的方式带走孩子,我们更要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利,只有这样才不会恶性循环、以暴制暴。”朱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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