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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恶案件找律师有没有用,涉恶案件找律师有没有用啊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0 19:55:34

澎湃新闻记者 邵克

全国扫黑办7月22日举行挂牌督办案件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发布会上表示,司法部在强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加强对律师依法办案的监督,严明执业纪律和执业底线。

熊选国介绍,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司法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部署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律师依法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证律师执业权利,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对于办案机关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司法部会同最高法院印发通知,对人民法院尊重和保障律师发问、质证和辩论辩护权,充分听取律师意见等提出明确要求。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律师会见量不断增加等情况,会同公安部印发通知,加强看守所会见室建设,建立律师会见预约平台,探索远程视频会见,有效保障律师会见权。同时,加强与办案机关沟通,对可能发生阻碍律师依法辩护或侵害律师权利等情况的案件及时协调解决。

二是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全覆盖。认真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统筹调配律师资源,为没有聘请律师的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提高辩护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是加强律师执业监督。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律师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2万余件,广大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在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极个别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问题。对此,司法部在强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加强对律师依法办案的监督,严明执业纪律和执业底线,要求律师不得网上炒作,不得违规披露案情,影响案件依法办理等。督促律所完善涉黑涉恶案件接案管理、集体研究等管理制度。对于极个别触碰执业底线特别是网上炒作案件、以不正当方式影响案件依法审理的律师,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祝颖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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