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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可以找律师翻案吗,被判强奸罪后,湖北老汉这40多年:有证人愿帮洗冤,被害人甚至称“根本没这回事”,申诉多次被驳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0 02:01:47

这是一条长达46年的伸冤之路。

何文福的人生变故,发生在1975年8月16日。那一天,29岁的他在湖北省荆州市的一个砖厂被当地武装部的工作人员带走。在逮捕后,武装部向他出具的逮捕证上载明,何文福是“拦路强奸犯”。1977年2月,湖北原钟祥县法院宣判,从严判处拒不认罪的何文福有期徒刑20年。

无数封伸冤信犹如石沉大海,无数次的失望给何文福带来的是无数个夜晚的辗转难眠。46年过去了,76岁何文福早已白发苍苍。他说:“我没有强奸别人,所以不会认罪。现在到了这个年龄,只想清清白白地离开人间。”

横祸:被指强奸获刑20年

见到何文福时,他穿着一身病号服正在湖北省荆州市一家医院准备做手术前的检查。76岁的他由于血管堵塞,必须要进行一场手术治疗来疏通。当记者询问他曾经的事情时,他会一直不停地叙说着,46年来他是如何伸冤,又如何是清白的。


被判强奸罪后,湖北老汉这40多年:有证人愿帮洗冤,被害人甚至称“根本没这回事”,申诉多次被驳回

事情发生在1975年8月14日,何文福是湖北钟祥的一个生产队的烧窑师傅。当天13:30左右,在离烧砖厂约3公里外的一个树林中发生了一起拦路抢劫强奸案。事发以后,当地的武装部找到了砖厂的何文福。

“他们找到了一件蓝色上衣,说这是嫌犯作案时穿的衣服。”何文福回忆,当时指向他的实际证据就是这一件衣服。其他的证人都没有指认是他。在审查期间,当地有关部门认为他态度顽抗,经多次教育,拒绝认罪,便从严制裁。

在一份审查卷宗上显示:1975年8月14日下午,何文福趁未婚女青年卓某单独行走之机,即起歹心,尾随追赶前去,拉住卓某。卓某哭喊求饶,何文福怕他人闻声赶来,便施用暴力,对卓某捂嘴毒打,威胁逼迫。卓某摔倒在地上,何文福撕破其短裤,强奸,后又抢走现金3元。

没有医生检验,也没有受害人的当面对质,仅凭着口供就定了他的强奸罪。何文福记得自己从未认罪,在拘留证和笔录中他都没有签署自己的名字,只是告诉大家:“我没有强奸别人。”最终,法官认定他"态度极其不老实,抗拒交代",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

自此,何文福的一生都笼罩在“强奸犯”的罪名之下。

坚持:没有犯罪 一直申诉

身处监狱的何文福并没有放弃,在狱中他不断地写申诉材料,邮寄给各个相关部门。1982年,钟祥县法院复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正确,但量刑偏重。该院判决,撤销此前判决,判处何文福有期徒刑15年。在狱中由于表现较好,何文福获得了减刑2年6个月。

1987年2月,何文福出狱了。十几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磨灭他内心的不甘。何文福决定,要为自己讨一个清白。他开始四处打听当年说被自己强奸的受害人下落,并寻找此事件中“证人”。令他高兴的是,很快他就找到了几名当年几位和他相处过的村民,这些人也为何文福出具了情况说明。

在同一个生产队的吴国富给何文福写了一份情况说明,这份说明中显示:“砖厂只有一口锅,又炒菜又做饭,需要做好8个人的饭菜。烧熟要1个多小时。吃完饭,我和何文福去菜园里种菜。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的。案件发生后,别人写好材料,叫我签名,以这次说的为准。”

石门水库管理处退休干部薛家平也证明:“当年他同我一起吃过中饭,1点半才离开窑场时何文福还在休息。”

一位叫做谢翠香的村民也表示,在案发前,她曾在距离案发地点几里路的地方见过何文福。在一份说明中谢翠香表示,当年武装部长派车将她接到派出所,要她说看到了何文福和受害人卓某的事,让她把何文福咬死,这样说会给她好处。她没有按部长教的说,只说,听说何文福有过多段感情经历。调查人员很不满意,没有派车送她回家,让她自己从派出所走回家。另外,“在小树林附近见过何文福”笔录上的名字,不是她签的。

拿到大家给他的证明后,何文福看到还他清白的希望,然而湖北省高院却驳回了他的申诉。驳回申诉书中显示,吴国富翻证并未说明合理理由,不应采信;谢翠香改变原来所证的内容,其证言内容存疑。何文福从天堂再次坠入地狱,此时的他已经70岁了。

荒唐:受害人称没有强奸 被要求指认

2017年,何文福经过努力终于找到了当年的受害者卓某。卓某告诉他,当年的案子的确不是何文福作的,是办案人员找到了她,要求她指认是何文福作的,她只能按照办案人员的话指认何文福。

对此,何文福如鲠在喉:“我坐了十几年牢出来,受害人却说根本没有这回事,你说这冤不冤?”

2017年12月,在多名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卓某给何文福写了一份情况说明:“我现在实事求是地把1975年8月份发生在我身上的一起拦路强奸案的情况说明清楚。当时事情发生后我并没有报案,是办案人员直接来找的我,并要我指认是何文福作的案,当时我知道不是何文福害的我,但我只能按办案人员的指示咬定是何文福作的案。我现在实事求是地把情况说清楚:何文福不是作案人,我不想冤枉一个好人。”


被判强奸罪后,湖北老汉这40多年:有证人愿帮洗冤,被害人甚至称“根本没这回事”,申诉多次被驳回

希望:离开前要清清白白

拿到了卓某给他的证明后,让何文福觉得翻案有望,于是将这卓某给的证明拿给法院和检察院看,却不曾想这申诉之路遥遥无望,申诉书也如石沉大海一般,无人回应。

1982年10月28日,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请求。2016年8月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申诉请求,认为定罪准确,量刑适当。2019年5月10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

或许旁人无法理解,但只有身处其中的人才会明白,当强奸犯的罪名莫名落在自己身上有多屈辱。“法院原来怎么处理我,现在就应该怎么恢复我。”他想要的,从始至终都是让法律还他一个公道。

直到今年,最高检介入调查后,荆州地区的相关部门才开始询问他的情况。9月30日,荆州市中院就此案召开会议,会上法官表示,可以给予何文福救助金。然而事情又没了消息。

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如今已经76岁,白发苍苍,何文福说自己患有心血管病等多种疾病,常年吃药,但目前只能在家中焦急又无奈地等待着。“法院从来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有罪,却让我用一生的时间证明自己无罪。”这么多年,何文福子女还有其他亲属都劝他算了,但是他不想放弃。何文福说:“在离开人间前,我要让自己清清白白。”

津云新闻记者 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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