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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买到假货找律师有用么,代购买到假货找律师有用么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9 21:34:33

怀化新闻网讯 昨日,家住学林雅园的杨女士致电记者,她上个月向同小区的一朋友方女士代购了两箱某品牌的婴儿米粉,但米粉收到后发现味道难闻,经找代理商鉴定确认该米粉系冒牌产品。

于是,杨女士找方女士索赔,方女士以其只是代理为由,让她去国外起诉生产商。杨女士问,方女士的说法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就此,记者特咨询了怀化市佳园律师事务所的易律师,易律师告诉记者,方某的说法不正确。一方面,方某难辞其咎。根据民法通则第63 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杨女士向方女士代购婴儿米粉,构成行纪合同关系,即合同法第414 条规定的“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由此产生的纠纷,应当根据合同法第421 条的规定处理,即“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方某必须对杨某所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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