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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错误找律师有什么用,当事人打官司之前必须知道的五件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9 20:50:21

这个大误区,是个错误的思路,即很固执于这个事相关的法律理论知识,不管这个理论知识有无法律规定,就很固执于知道到底怎么规定的、到底应该是怎样样,钻牛角尖似的研究,这种大多数情况都是走偏了。因为你不是法律专业人士,看这么几天,看不出来什么道道的。而且理论、现实差距巨大,现实变量比理论变量还多,你看的那个真的是那样吗?和你的情况匹配吗?


而绝大多数的案子,都是双方都占理的,只是大家的有理方面有区别。而每一方需要做的,就是发扬各自优势、强化各自中间区域、规避各自不利区域。


这个逻辑,就是关于法律问题(除了很简单的打人就要赔偿这种常识问题等),你不用管这个到底是不是这样,那告诉你:是这样,怎么,你就放弃诉讼了吗?那告诉你,不是这样……那你就开心了吗。是不是这样,不同的法官理解可能都有区别。而正是因为有突破点,你才有胜利的机会。


所以如果你有律师,你就专门准备事实提供给律师,其他的,即用法律给事实构建合适的保护壳这个工作,交给律师。而你自己没必要固执于法律是不是这样、到底该不该给对方钱(就算该给对方钱,那你应该也不会直接承认了吧),你找律师不就是想尽力增加利益、尽力降低损失吗?双方目的都是如此。再举例,很多比如判到原告主张的6-8成的案子,这个比例都是很合法的,原告是想争到8呢,那被告想争到6。甚至原告就想10,被告想0。那你也不能说这个不合法,因为变量太多,法律规定没法完全匹配所有案子。


总结,发扬优势、强化中间区域、规避不利区域,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没必要过分追究,你又不是搞理论研究的。总不能你知道就应该怎么怎么,然后你庭上都认了吧,你肯定还是要主张的。民事上的事,你怎么认为,你可以发表意见,这是你的权利。而法律也是人制定的,但每个人都对法律有一样的理解,这可能吗?


(如果你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

打官司,绝大多数的当事人,容易出现的一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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