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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找办理租赁合同律师,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上线了购车、租房签合同不用再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9 15:30:15
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上线了!购车、租房签合同不用再愁

租房、买车、跟团旅游……生活中许多地方都得用上合同。合同格式怎么写?条款怎么定?大多数人并不清楚。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发的合同示范文本库正式上线。以后要签合同,上总局网站一查,就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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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就可以在首页的"服务板块"找到"合同示范文本库"的入口。文本库包括"部委合同示范文本"和"地方合同示范文本",目前已经收录了近500种合同示范文本,基本涵盖了日常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包括网络交易、房屋买卖租赁、交通运输、培训教育、养老服务等等。而且,全部提供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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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松表示,生活中不少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合同格式怎么写,也不知道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特别是个人和商家签订合同时,往往掉进了个别不法商家的"合同陷阱"里,导致自己权益受损。此次文本库中提供的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的数量、标的、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管辖约定做了详尽的规定,可以充分保障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老百姓参照合同范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对方协商、约定,这样的话,文本库相当于起到一个指导的作用。”王松说。

这次上线的文本库,另外一大亮点是页面右侧的"风险提示",其中罗列了合同签订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漏洞。比如,"风险提示"特别建议,合同中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指定的签名盖章处,不应该偏离太远,也不应该与合同正文内容偏离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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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认为,这是防止对方恶意在空白处增添不利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条款和内容。

"风险提示"的内容还包括:重点条款的字体最好加大加粗,租赁、借贷合同应当约定提前解除的情形,合同中的公司名称最好使用"准确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等。此外"风险提示"还特别指出,合同中一定避免出现格式条款,也就是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严重不对等的条款。王松提醒,签订合同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权利、义务要对等。“如果条款被法院认定为格式条款的话,这个格式条款就是无效的。”(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张清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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