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浙江赠与合同律师哪里找,赠与合同撤销的期限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赠与合同撤销期限?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9 05:30:57

  赠与合同指的是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那么赠与合同撤销的期限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赠与合同撤销期限?

  网友咨询:

  赠与合同撤销的期限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赠与合同撤销期限?

赠与合同撤销的期限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赠与合同撤销期限?

  浙江金道(宁波)律师事务所许乾坤律师解答:

  财产赠与的撤销期限有三种情况:

  一是财产权利转移之前;

  二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

  三是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浙江金道(宁波)律师事务所许乾坤律师解析:

  在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之中,享受有撤销权的主体,依《合同法》的规定仅限于赠与人,而不包括受赠人。因为受赠人虽然在接受赠与财产之前,是有权拒绝接受赠与的,但是,此种拒绝接受赠与的权利并不能称其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因为撤销权是形成权,其基本内涵是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财产的行为并不能产生撤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许律师有多起刑事无罪辩护成功案例,其中一被告人关押423天经辩护无罪释放并进行国家赔偿。许律师是多家商会、公司法律顾问,对公司法律事务,经济合同纠纷有较深的造诣。许律师是宁波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赠与合同撤销的期限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赠与合同撤销期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