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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9 02:27:19

荔枝新闻讯3月15日,连云港发布连云港市突发新冠疫情应急处置第20号通告。全文如下:

3月14日0-24时,我市海州区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例。新增本土出院病例2例。

截至目前,我市本轮疫情累计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3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3例。累计本土出院病例3例。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六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新冠疫苗还要种。

连云港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本土确诊病例详情及活动轨迹:确诊病例133(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诊断为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34(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诊断为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35(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诊断为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普通型)。

以上新增确诊病例均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详情及活动轨迹:无症状感染者65(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66(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67(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68(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69(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70(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71(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72(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73(海州区)

集中隔离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根据初步流调,当日新增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3月6日以来涉及区域和场所的情况如下:

3月6日:

海州区:白虎山小区78号楼;御景龙湾A11号楼;凤祥铭居7号楼;西门村赵庄鱼塘旁自建房;浦南镇草舍村27-19号。

3月7日:

海州区:白虎山小区78号楼;御景龙湾A11号楼;西门村杨凤庄17号;凤祥铭居7号楼;西门村赵庄鱼塘旁自建房;浦南镇草舍村27-19号。

3月8日:

3月9日:

海州区:御景龙湾A11号楼;西门村杨凤庄17号;凤祥铭居7号楼;西门村赵庄鱼塘旁自建房;浦南镇草舍村27-19号。

3月10日:

3月11日:

海州区:西门村杨凤庄17号;浦南镇草舍村27-19号。

请在上述日期到过相同地点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所在乡镇(街道)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转自:连云港发布

来源: 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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