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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医疗事故的律师,如何医疗纠纷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8 16:52: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医疗纠纷司法解释》)自2017年12月14日起施行。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医疗纠纷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医疗纠纷司法解释》及《医疗纠纷条例》施行后,医疗纠纷的实务处理发生了明显变化。医调委的介入以及医责险的推广,并未降低患方的维权门槛。医疗纠纷的处理仍然是鉴定为王,核心问题还是因果关系的判断。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较于《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部分无明显变化。知情同意权部分有稍许变化,加重了医方的告知义务。

相较于医方,患方无论是医疗专业技术能力、诉讼能力、经济实力均有较大差距。若想取得一个比较理想的结果,患方必须在一些关键步骤上做出正确选择。

一、咨询

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一是咨询的时机,二是咨询的对象。

咨询的时机。自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正式施行之日)起,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统一为3年。所以,通常情况下咨询的时机不成为一个问题。但是,如果患者死亡,则咨询的时间就十分紧迫了,患方需要第一时间向专业律师咨询,以明确是否诉讼,是否尸检。

咨询的对象。非死亡案件,首选的咨询对象应当是外院医疗专家。了解自身疾病的正确诊疗方案,有利于患方在后续法律咨询中辨别律师专业水平,寻找到真正具备能力的医疗纠纷专业律师。死亡案件,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寻找律师咨询,以明确是否尸检。即便患方咨询的律师不擅长医疗纠纷,也会推荐专业的律师。

二、尸检

医疗纠纷中的尸检不同于交通事故中的尸检,交通事故中的尸检通常仅作尸表检查。医疗纠纷中的尸检是尸体解剖检查,是指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进行死亡原因鉴定。

这里面有三个问题,是否尸检、尸检申请人、尸检时限。

是否尸检?考虑风俗习惯,国人不太能够接受尸检,实务中说服当事人进行尸检比较困难,但是有些案件必须明确死亡原因。甚至有些案件,只是因为有了尸检结论,医方就主动调解结案。相对而言,接受外科治疗的病人可以不尸检,长期治疗的内科病人、基础疾病较多的病人、老年人、新生儿、猝死必须尸检。有些地区风俗,将濒死之人接回家中,这种做法尤为不妥,加大了后续维权的难度。

尸检申请由哪方提出?医患双方均可以提出尸检申请,但是医方申请尸检必须经患方同意。患者死亡时,医方应当告知死亡原因。家属对死因有异议的,医方应当告知患方可以申请尸检,这是医方的法定义务。实务中,有医方违反这一法定告知义务而承担法律责任的判例。

尸检的时限?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患者死亡发生纠纷的,由于尸检的重要性以及时间上的紧迫性,患方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避免非理性行为。

三、病历复印

经常有当事人电话咨询时强调已经封存病历,也有律师在接受咨询时指导当事人封存病历。封存病历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患方权利,但是在实务中意义不大,理由如下:第一、病历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时记录形成,如纂改病历则会漏洞百出、自相矛盾,医方轻易不会纂改病历;第二、病历书写有规范要求,有些病历修改是允许的,患方可能对此有误解;第三、鉴定的主要证据材料是医嘱、护理记录、检查报告,这些病历材料不易纂改,一经变动较易发现;第四、患方第一时间复印病历的效果优于封存病历;第五、实践中只有病历纂改导致不能鉴定时,医方才承担法律责任。此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篡改病历只是推定医方存在过错,并非推定因果关系成立,个案中具体的责任比例仍然需要考虑因果关系,并非一律推定完全责任。

笔者在咨询时要求患者提供完整的病历复印件,以便审核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医方应当在复印的病历材料上加盖复印专用章,加盖印章后的复印件与病历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委托代理

医疗纠纷专业性强,寻找到适当的代理人极为重要。医疗纠纷代理业务中,律师的核心工作就是撰写鉴定陈述。一个优秀的医疗纠纷专业律师应当具备发现诊疗行为具体过错,判断因果关系的能力。患方可以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相关案例,以判断咨询律师的专业能力。

五、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

《医疗纠纷预防条例》施行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再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的依据。

现阶段,医疗纠纷处理的路径有两个。一是通过医调委的第三方调解途径。一是通过法院的诉讼途径。

不建议患方选择医调委解决纠纷。理由如下:

第一,医调委的调解员大多为医疗系统背景,其工作重心在于化解矛盾,而非查明事实。

第二,医调委处理案件,首先咨询外聘医疗专家。仅告知患方专家意见,不提供分析论证材料,客观性难以保证。

第三,医调委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案件,医调委不审核鉴定材料的真实性。也就是说,患方对于病历材料真实性有异议的,医调委不予解决,甚至可能存在患方未能发现的病历瑕疵。


医疗纠纷:患方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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