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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分期找律师,好分期找律师起诉是真的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8 11:34:11

楚斌与周富、薛丽夫妇是朋友关系。2015年开始周富、薛丽因资金周转向楚斌借款,共计40万元,并约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并且由周富、薛丽承担楚斌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后经楚斌多次催要还款未果,只得寻求法律途径,聘请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吴杰律师担任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周富、薛丽夫妇尚欠楚斌借款本金及利息520000元,自2020年10月起至2029年8月30日止每月30日前偿还5000元(共计104期);

二、若周富、薛丽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履行任意一期给付义务,则按照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799000元扣减已归还部分在逾期之日一次性向楚斌归还剩余款项;

三、楚斌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750元,减半收取5875元,由周富、薛丽负担(此款已由楚斌垫付,周富、薛丽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楚斌支付)

办案心得

吴杰律师:“本案案情较为简单,但一审开庭两次,后被告上诉,耗时较长。在庭审中,陈冰前后陈述矛盾,二审时还提出已经归还利息10万余元,可见陈冰是有意拖延时间不愿还款。陈仑、赖瑜夫妇提前将定期存款取出,损失约5万元利息,但因借条利息约定不够清楚,无法按照取款时的利息判决。再加上双方只约定了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我们主张的按照年利率6%支付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吴杰律师:“本案案情简单,起诉后对方表示愿意支付,只是资金紧张,只能分期支付,故双方调解。注意的是,分期付款的调解书一定要约定如果对方任意一期未按时支付,均可按照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扣减对方已付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避免申请执行时出现约定还款金额未到期,无法执行的情形。”


办案律师

40万借款到期无力偿还,经法院调解达成分期支付

吴杰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毕业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争议、财产侵权、交通事故、婚姻家事

同行评价:吴杰律师性格亲和友善,工作认真仔细,有娴熟的法律技能、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斡旋谈判技巧,是一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律师。


注: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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