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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找挖土方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徐州找挖土方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8 08:04:15

在一次专项执行活动中,杨增超自己带队14次,参与集中执行30余次,先后前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陕西、吉林、辽宁、湖南、四川、云南、海南等多地开展集中执行活动,行程约28000公里。他克服外地执行警力单薄、阻力较大等困难,执行到位银行存款5000余万元,扣押各类车辆、机械设备265台,拘传14人,查封房产58套,土地13宗,扣押物品变现价值近3亿元。沉甸甸的数字背后是他服务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的担当精神。


身边的执行人 | 为法徽增色 为使命超越——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杨增超


杨增超在2019年办理一起标的额6000余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先后前往湖南、福建查控当事人财产,并和被执行人反复沟通,做了大量工作,最后控制了3套机械设备6处厂房,并依法予以评估拍卖,为国有企业挽回了损失。


在处理徐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系列案件时,他一方面与银行、债权人沟通,让其暂缓催收发放给开发商的贷款;一方面与开发商沟通,商谈其资金监管账号的运作方式;同时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与国土部门就房产批量查封、解封事宜进行协商。在多方协商沟通后,开发商决定按照原销售模式自主销售房产,每销售一套,则销售款进入监管账号一笔,房产随之解封一套,而买受人上房、办证等后续事宜则不受影响。


房产开始销售后,在杨增超的主导下经开区法院与国土部门、税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畅通特定买房人办证、办税快速通道。总市值约2.8亿元,占地面积近40万的商品房得以顺利盘活,银行债权亦得以顺利实现,企业赢得了新生。这次系列案件的顺利执行同时被《新华日报》《江苏法治报》等媒体报道,实现了资产处置工作中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生前,杨增超是经开区法院执行局资产处置团队的负责人。资产处置是执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可以让案件的申请人权益得到实现,也可以让其他案件的申请人看到希望,更能起到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


在执行某材料公司上海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江阴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杨增超对被执行人江阴某公司的银行、车辆、房产等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但是并没有发现其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在带领执行干警抵达被执行人经营场所后,被执行人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在会议室等候,等了很久没人理会。


杨增超发现情况不对,被执行人有可能在转移财产,果断带队直奔财务室采取搜查措施,在被执行人财务室一举搜查到了银行承兑汇票11张,共计370余万元,现金1600元,商业承兑汇票7200多万元,其中承兑汇票显示被执行人与一北京公司有业务往来。事不宜迟,在搜查到承兑汇票之后,杨增超一行人火速赶往北京,要求该公司配合执行。


在沟通过程中,该公司提出与被执行人有业务往来是事实,但是被执行人尚欠其公司货款。因法律规定若第三人提出异议则不能强制执行措施,但细心的杨增超发现该公司系上市公司,其公司披露的年报里并没有将其对被执行人的债权列入其中。如上市公司年报不实,将会被证监会追责,如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据帮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有可能涉嫌犯罪。杨增超遂以其年报的真实性和向法院提供的不欠被执行人货款的证据矛盾为由向该公司释明法律规定,北京的这家公司负责人充分意识到该情况的严重性,最终从该公司执行到对被执行人债权490余万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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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杨增超带领团队专门办理资产处置类案件,打造了经开区法院资产处置金字招牌,司法网拍质效居全市法院前列,处置资产超6亿元。在徐州市首批创新使用当事人议价、网络询价、第三方服务机构采价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确定财产起拍价格,减少资产评估的时间成本和支出。他撰写的《民事案件“执行难”的探析与破解》《从“形式申报”到“实质申报”的转变》亦被《徐州审判》等刊物刊载,并被徐州中院采纳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之一。


为了提高财产处置的效率、提升自己业务能力、分析被执行人的资产构成,杨增超在工作之余通过不懈努力考取了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1年的两次东北专项执行活动,分别在元宵节和端午节,杨增超没有以不是自己团队承办为由推托,而是主动提出有困难他去办,元宵节和端午节都是在异地执行途中度过的。今年6月,执行局部分人员岗位进行调整,有20件疑难复杂且多年执行未果案件需要重新分流,杨增超主动请缨,认领其中16件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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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案件执行过程中,杨增超计划缜密,紧急情况下总能果断处置。在2018年11月底赴天津执行过程中,需异地扣押65辆混凝土泵车、搅拌车,杨增超作为案件承办人在出发前制订了多套扣押预案,做到万无一失。经过多方协调,数次与被执行人正面交锋,释法说理,最终实现了全部扣押65台工程车辆的辉煌战果,经评估拍卖,实现案款5000余万元,创下了经开区法院个案工程车辆执行标的拍卖之最。


在辽宁营口查封、扣押一公司42辆混凝土搅拌车、泵车时,执行局局长庞玉石中午在当地法院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执行人公司却不提供被查封车辆的钥匙、电瓶,抗拒执行。当时东北天寒地冻,零下十七八摄氏度,若没有车辆钥匙,只能逐车进行破坏性点火发动,大大增加执行时间。而杨增超无意中听到工人说车辆钥匙可能放置在某个办公室内,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他果断破门而入进行搜查,并搜查出其中41辆车的钥匙,该批车辆得以顺利执行,而没有找到钥匙的一辆泵车直到晚上8时才得以配齐钥匙并扣押。


破门而入进行搜查要果断并有魄力,这次成功搜查大大提升了扣押车辆的时间,这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实现1000余万元债权,有效维护了重点企业的合法权益。


“不问老赖有多少,只问老赖在哪里”是杨增超的执行理念。在执行一线,无论多苦多累,冒着多大的危险,杨增超始终冲在一线,是执行一线的“拼命三郎”,更是执行团队的“定海神针”,是执行局的“业务骨干”,团队成员都视杨增超为“主心骨”,跟着他去执行心里踏实。


2015年,在河北省保定市一个偏僻的工地扣押2台旋挖钻机时,杨增超遇到了当事人的强烈抗拒。面对威胁,他大义凛然、毫不退缩,与他们坚决交涉,以法服人,终将当事人劝返。为了让机械设备得以顺利扣押,防止他们再次阻挠,杨增超在执行现场守候了两天两夜,晚上又冷又饿,他却毫无怨言,一直坚守到扣押结束的最后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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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云贵川三省集中执行案件时,被执行人将工程机械藏匿在四川犍为县的一个山区里。因高速公路维修,警车无法通行,杨增超带领干警冒雨在大山里穿行,在崎岖的山路中攀爬,4个多小时后翻过最后一个山顶,终于找到了机械设备。杨增超欣慰地松了口气。其实,他的脚踝刚做过手术,尚未痊愈。队员们担心增超,他却微笑着说:“只要案子能结案,我这点小伤又算得了什么!”


2019年10月,在外省某地执行过程中,杨增超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大型工程车两辆,被案外人无理扣留。杨增超先将其中一辆完成扣押,而另一辆工程车却被案外人极力阻挠,没有进展。庞玉石局长随即安排在附近执行任务的执行局副局长一行进行支援。


在与当地法院、公安配合执行过程中,他们发现这个地方执法环境较差,难以执行。杨增超表示,如果这次执行未果,法律权威将无从体现。案外人系弟兄三人,其中老三假装心脏病,增超随即进行把脉,发现其系假装,对方见已经无法蒙混过去,又让他的父母躺在车辆轮子前面,赖着不走。案外人父亲用酒瓶砸到杨增超身上,杨增超不为所动,仍向在场的案外人及其父母释明法律。这时,案外人母亲声称心脏病突发,躺在地上做出抽搐、呕吐状,增超迅速通知120进行抢救。


医生经诊断后说案外人母亲未发病,其症状系佯装。杨增超在排除了执行障碍后,提出今天必须将车辆扣押,现场的围观者都对执行法官表示理解。然而案外人兄弟之一驾车要冲撞执行人员,杨增超灵活应对,协同在场公安人员将其控制。案外人一看没有办法再闹,只得放弃阻挠,直到晚上11时才将车辆顺利扣押。


在办理一起司法拍卖房屋交付案件时,房屋买受人在过户时却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因该住房办理产权证明未满2年,需要缴纳共计十几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按照相关规定,该笔费用应由出让方承担,在扣除相关税费和唯一一套住房生活费用后,申请执行人也不能足额受偿,案件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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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增超随后前往产权部门细致调查,并约谈被执行人发现,原来是被执行人的房产证曾经丢失,而在2019年补办新证后原房产证和土地证换成了新式不动产登记证,证号发生了变化。税务部门认为这是属于两个住房。后杨增超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登门说明情况,最终房屋在仅缴纳数千元契税的情况下顺利过户,维护了多方当事人的权益,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在张某申请执行某制造公司一案中,该公司由于资金链的短缺无法实际生产经营。在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执行的情形下,申请执行人要求变卖处置其公司的厂房和机器设备。杨增超审慎考虑后认为,如果变卖该公司的财产,会造成该企业彻底无法生存。最终,他在该案的执行中采取“放水养鱼”的工作思路,让当事人能够继续经营。通过细致调查,杨增超得知被执行人尚有部分债权没有实现,通过多方取证和协助执行,使被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申请人的权利亦得到了实现,该企业生存发展又出现了一线曙光。


杨增超出生在鲁西南一个贫瘠的乡村。父亲是村里的老支书,一位有着32年党龄的老党员。在村里,无论谁家有事儿,他父亲总是第一时间赶到帮着料理。兴许是父亲的言传身教,杨增超从小就懂得责任担当,舍得付出。


在家人眼里,他从小乐于读书也善于读书,是金乡县赵寨村全村人的希望。在上世纪80年代,赵寨村家里条件困难,村子里都是泥泞的小路,杨增超要着泥路走5里才能到村里的希望小学。就是在这样艰难困苦的境遇下,杨增超努力向上生长。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考入了济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成了全村孩子的榜样;在校期间,他顽强拼搏、不懈努力,又被武汉大学法学院录取,成为一名法律学硕士,实现了自己的法律情怀。


2014年,杨增超同时被法院、律所、银行等五家单位录取,而他最终选择了成为一名法官,在问到其为何选择法院时,杨增超说:“我和家里人都希望去法院,我是农民的孩子,希望通过办理案件能为老百姓做一件又一件实事。”他以一以贯之的奋斗与拼搏,不断向上生长,从一个“农村娃”成长为带领团队南征北战的执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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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之后,杨增超作为支部纪检委员,配合院督察部门对支部党员进行廉政教育,坚持以身作则、公私分明。他给自己立下了“三不”规矩:不向组织提个人要求,不过问同事在办案件,不向当事人伸手。外出办案过程中严格杜绝“三同”行为,严词拒绝当事人吃请,从未收到过他廉洁方面的信访投诉。“案件交到杨增超手里,无论执行与否都放心”是当事人和律师对他的最好评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陈政 李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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