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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集体找律师,物业费要涨,业主有什么办法阻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8 06:10:14

“家”本是温馨的代名词

可小区物业的一顿操作

不仅给早出晚归的“打工人”

增添了费用的烦恼

更是让大家的血压集体飙升

……


以下咨询由李琳律师解答


1

Q1

“物业费突然上涨,业主维权遭遇恐吓......该怎么办?”律师解答:

小区物业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两年前突然上涨物业费。小区业主联合维权,却被人恐吓。好不容易知道了小区的业委会成员,发现有些业委会成员都不知道自己是业委会的,而且签字的笔迹、手机号、楼号都有问题。按正常程序重新选举业委会成员后,名单公布发现还是之前的业委会成员,不知道这算不算侵权呢?

A1:

你好!如果小区物业没有按照相关程序,强行涨价,业委会选举存在争议,建议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返还多交的物业费。

物业收费的问题各地规定不一,但一般而言,物业费调整需经过一定程序。如要向社区或居委书面说明调价事宜,物业公司需要接受第三方对小区服务经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指定、公布调价方案、调价理由和审计报告公示,需要书面征求或业主现场表决以及其他方式收集全体业主意见并公示征求意见结果等。如果你们物业服务公司没有遵循规定程序随意涨价,你们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要求整改并返还多交的物业费。

关于业委会成员的问题。根据你的陈述,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中可能存在伪造业主选票、表决票、业主签名等情况,业主委员会选举或改选存在争议,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又存在纠纷。你们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要求进行查处。



2

Q2

“物业费突然上涨,业主维权遭遇恐吓......该怎么办?”律师解答:

我是一名海员,老婆怀孕我就去上班了,工资卡交给老婆,现在孩子两岁。孩子自从生下来就在姥姥家生活,现在发现挣的钱全部被老婆花光。老婆在孩子一岁半的时候辞职,在姥姥家带孩子,现在老婆要离婚,我以前挣的工资能要回来吗?我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A2:

你好!如果你的妻子将你的工资收入用于日常生活和子女抚养,离婚时恐难要求对方返还。关于你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要根据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婚后没有特殊的财产协议,你婚后所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的妻子将你的工资用于生活开销和子女抚养,你在离婚时无法要求对方返还。

你的孩子目前2周岁,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已满两周岁又长时间跟随母亲一起生活的子女,你如果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建议你最好围绕能够突出子女随你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的因素进行举证,比如你的工作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更优于对方等。倘若对方存在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问题,比如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你也可以收集与之相关的证据提交法院,以便于法院支持你的主张。



3

Q3

“物业费突然上涨,业主维权遭遇恐吓......该怎么办?”律师解答:

如果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直接抚养的一方作为监护人,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支出的律师费和其他取证等费用能算作抚养费吗?如果不算,这部分的费用应该由谁承担呢?

A3:

你好!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律师费和其他取证等费用,不属于抚养费,实践中这部分费用通常需由起诉的一方自行承担。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其中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律师费和其他取证费用不属于抚养费范畴。并且实践中一般认为,律师费和其他取证等费用,不属于必然产生的费用。抚养费纠纷的诉讼中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和其他取证费用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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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物业费突然上涨,业主维权遭遇恐吓......该怎么办?”律师解答:

我49岁入职,工作已近3年。当初单位拒缴社保,签订的合同也被收走,但我有工资条可证明劳动关系。现公司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经营,我的问题如下:1.就业单位没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否应当对其进行处罚?2.我以未缴社保为由请求赔偿是否可行?3.公司需要赔付违约金吗?4.劝退离职和霸王条款是否违法?5.我能获得哪些赔偿?

A4:

你好!对就业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况,你可以进行举报,政府主管部门会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一般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也拒不补缴的,员工可以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对于公司提前解散,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当发生公司解散情形导致劳动关系提前终止时,员工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不能重复进行计算。

如果你们有相关约定,根据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应认定合同条款有效。如果你可以与公司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协议,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该协议及达成的赔偿金额是有效的。如果你认为上述离职协议存在霸王条款,你可以拒绝签订。



5

Q5

“物业费突然上涨,业主维权遭遇恐吓......该怎么办?”律师解答:

租房日期到了,我是按照租房协议规范使用物品的,各物品完好无损。结算的时候房东领了一大堆人过来,故意找茬,蛮横无理,说这个有问题,那个有问题,让我赔偿损失。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该赔偿吗?房东年纪大了,万一争吵过程中,对方突发疾病,我该负责吗?

A5:

你好!如果你按照约定使用租赁房屋,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就不需要赔偿。若你们在争吵过程中,对方突发疾病,且你的言行超过必要限度就有可能会被要求承担部分责任。

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你们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只要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照约定履行。根据你的陈述,如果房屋租赁到期退租时房屋物品确实完好无损,对于房东要求赔偿的无理要求,你可以拒绝。建议你可以对现场物品完好的情形进行录像,以避免被人恶意损坏。另外,如果房东所带人员有任何限制你自由或者辱骂殴打的行为,你可以报警。

对于房东年迈,争吵过程中,对方突发疾病是否该负责的问题,一般要看事发时你的言行是否超过必要限度,行为是否明显不当。需要注意,房东年纪大,此种情况下你一般应尽到一般人审慎的注意义务。如果你明知对方是老年人,仍有过激言行,一旦老人突发疾病,你有可能会被认为存在过错,而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考虑到维权成本,建议你可以到所在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化解矛盾。


来源: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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