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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能找律师吗,孩子因为名字老被小朋友起外号,回来哭的很伤心,要不要改名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8 03:13:45

这里需要我们清楚两个问题:

第一,要不要给孩子改名字是一回事,有没有权利给孩子改名字是一回事;

第二,改名字的利大,还是弊多?再决定是否改名字。

孩子因为名字老被小朋友起外号,回来哭的很伤心,要不要改名字?

我们首先说一说第一个问题,有没有这个权利给孩子改名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自然人如需决定、变更姓名,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那么,对于公民变更姓名都有哪些规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特别提醒,公民不予变更姓名的情形有哪些?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很明显,孩子要变更自己的名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换言之,孩子的父母、收养人可以为孩子变更姓名。

因此,要不要给孩子改名字,其前提条件是我们有权给孩子变更姓名。如果我们是孩子的父母或收养人,那才有接下来要不要给孩子改名字的问题。

孩子因为名字老被小朋友起外号,回来哭的很伤心,要不要改名字?

孩子因为名字老被小朋友起外号,回来哭的很伤心,要不要给孩子改名字?答案是——

可以改姓名,但改姓名未必是明智之举!

不明智表现有三:

第一,父母改名字,明摆着给孩子“复一刀”,加深“心理伤害”。本来小朋友们都在给孩子取外号,父母这一改,看似帮助孩子维护尊严,杜绝外号,实则是间接承认孩子的外号,间接鼓励其他小朋友。试问,如果家长不在乎这个外号,还会给孩子改名字吗?孩子也会想,原来父母也是“在意”这个外号的,否则,怎么会改名。这种心理伤害,可能更大。当然,不一定所有孩子都这样想,但不排除自己的孩子会有这样的想法。

第二,父母改名,可能会让其他小朋友强化这个“外号”。本来叫着叫着都不在意的,但父母这么一改,孩子们可欢腾了。“哟,改名字了?”改了名字其实是强化其曾用名,被叫“外号”的待遇不减反增。“他以前叫某某名字,我们都叫他‘某某’外号。”

第三,父母改名字,不过是换了一个外号而已。现在去名字,一般都会注意谐音之类的,但为什么还有外号?除了“名字”可以谐音出我们父母意想不到的新外号外,可能还因为性格、长相等产生其他新的外号。好比下面有人回答一样,是不是因为长相而形成的外号,我得因为外号而去整容呢?因为性格可能取名“猪八戒”,是不是改掉性格呢?名字可以改,但有些东西可能是无法改,或者很难改。

与其改名字,不如让孩子有一个强大的内心。

因为只要心不被击垮,外号也不外乎是一个外号。名字是一个代号,外号也只是一个代号。

第一,适应外号。比如,有一朱姓人家,他们生育一子,名曰朱某。朱某的父母未卜先知,知道孩子朱某将来可能被其他小朋友取“猪八戒”之类的外号。于是,朱某一出生,爸爸自称“大猪八戒”,平时都叫孩子“小猪八戒”。久而久之,朱某习惯了这个称谓,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喜欢、偏爱的叫法。待朱某上学时,不出预料,果然有“猪八戒”的外号。这个时候再叫外号“猪八戒”时,孩子朱某已经觉得无所谓,适应了,“没什么呀,我本来就是小猪八戒”。我们能够想象得到,孩子回答这句话的表情,一副无所谓,甚至还带俏皮、微笑的脸蛋。孩子已经忘记这件事了,班里的小朋友可能就没有人再这样喊他了。

第二,自黑或赋予更美好的意义。有时候,将自己的名字自黑,可能更多的人会当做笑料,一笑而过,反而不会再浮想联翩,让孩子的外号被“坐实”;有时候,直接说出别人可能称呼的外号,并就每一个外号赋予更美好的意义。小朋友们要么当做笑料,要么出于“羡慕”“嫉妒”,反而不会让孩子得逞,再也不会叫外号。

第三,心安理得。外号与名字一样,不过是代号。既然是代号,那就心安理得地答应。有外号的人,通常是一个深受别人欢迎、喜欢的人。

最后,个人不建议教育孩子反过去给其他小朋友取外号。

实际上,不管是自己给别人取外号,还是别人给自己去外号,都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是侮辱性的绰号,善意的昵称相对好一点。因此,个人不建议教育孩子,反过去给其他小朋友取外号。这就跟我们通常所说的“别人骂你,你就骂回去”“别人打你,你就打回去”“被狗咬一口,你咬狗一口”一样,比喻不一定恰当,但道理是一个道理。

何况,文章开头也已经通过法律条文说明了自然人享有的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个人观点,不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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