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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找专业孩子抚养纠纷律师,父亲和女儿租了一间房子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7 20:56:10

儿子有3间三层半房屋,父亲却租住在村里的一间小房子。村干部出面协调了多次,法院工作人员也多次参与调解,但都未果。近日,金华东阳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腾空被执行人卢甲(化名)的一间房屋,成功执结这起赡养纠纷案。

本案申请执行人卢乙(化名)今年70多岁,和妻子育有两个儿子。卢乙说,他们家参加旧村改造后,两儿子就分了家。在赡养父母问题上,兄弟俩意见不统一,最后抽签决定妻子由大儿子赡养,他自己则由小儿子赡养。

卢乙觉得余生有儿子照料了,便和妻子商定将登记于自己名下的一块地基转卖,并将转卖所得46万元对半分给两个儿子以资助他们建房。同时卢乙和儿子约定,他们房子建成后,要提供房间给父母使用。

新房建好后,小儿子卢甲与媳妇却没有履行当初的承诺,不让他住进新房,把他赶到出租房内居住。协调无果后,卢乙选择到法院起诉,要求小儿子卢甲在家中底楼腾出一间房屋给自己居住。法院判决支持了该诉求。但判决生效后,卢甲还是拒不履行义务。

对于不赡养父亲一事,卢甲解释称,他并没有不赡养父亲,父亲现在住的房子是他找的,也是他出钱租的,只是没让父亲和他们一起住。对于父母给的23万元建房款,他认为这笔钱理应归他。另外,父亲与媳妇因生活琐事一直存有矛盾,并不适合在一起居住。

为此,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东阳法院工作人员也多次参与调解,但卢甲妻子坚决不同意与公公同住。最终,东阳法院决定对该房屋开展强制腾空,腾房人员为老人腾出一间房,保障老人的居住权益。

东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金永平说,赡养老人是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应附有任何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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