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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伤找律师办多长时间有结果,西安工地工人摔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7 05:50:29
男子在西安一工地干活时摔落受伤 想拿赔付却找不到人出面解决

在西安市雁塔文化新天地提升改造项目地下停车场干活时,从约4米高架子上摔落,头部、肋骨多处骨折,脾破裂切除。因为没有签劳务合同,出院后想拿到赔付回家养伤却找不到出面处理。

干活时从高架上摔落 头部、肋骨多处骨折、脾破裂切除

40岁的李先生是甘肃人,去年起在西安雁塔文化新天地项目工地干工程。4月17日晚9时许,“我在负一层三区加班焊钢筋,正干活机器坏了,就去二区的架子上取配件,还没爬到脚手架顶,安全绳在上面,就从架子上三四米高的地方摔下来了。人摔下来后是半昏迷状态,能记得和我一起干活的同事找了技术员,他们用手推车把我从负一层推到地面上,我当时疼得不行,让他们打120。”李先生说,再有印象就是自己被送到了医院,医生开始治疗。

从事发当天起,在西安市红会医院住院到5月5日,经医院检查脾脏破裂,头骨、肋骨骨折,入院当晚做了脾脏切除手术,4月28日做了颅骨手术,“本来肋骨也要手术,总是被催费用,我就出院了。出院后就在工地工棚里没人护理,就连吃饭都是自己点外卖,因为外卖送不到门口,还要自己到门口去拿,换药也没有人陪同,事发后目前工地也没有给出说法。”

李先生说,干活的项目总承包方是中国电建西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由建强劳务有限公司又分包给了其他两个公司,一个公司是白天是做钢结构加固,另一个是晚上焊接钢筋,晚上的分包方是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我是在晚上给姓包的包工头干活出事的。”李先生说,自己没有签劳务合同,也没有保险,干活都是口头约定。“现在我也没法在继续工作,希望项目上能尽快处理,然后回家养伤,但始终无人出面。”

在西安市红会医院5月5日的诊断证明书上,李先生诊断为左侧上颌窦上壁、前壁、后外侧壁骨折,左侧颧骨、弓骨骨折,左侧眼眶骨折,闭合性腹部损伤、脾破裂,肋骨骨折,左侧颞骨骨折,颅内积气等。5月10日的门诊病历上诊断为脾切除后伤口液化。

李先生的工友张先生说,当晚是他和李先生一起干活时,李先生不慎从架子上跌落,“我和其他两个同事,一起用小推车把他推上来,打的120送医。”

出院后住在项目旁板房养伤

5月10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雁塔西路的文化新天地项目工棚,从大门外到李先生养伤的活动板房,有上百米距离。李先生腹部贴着纱布,左眼充血。李先生的妹妹李女士说,出事后住院的医药费是包某掏的,目前看病已花费12万余元。“,因为工地不是养病的地方,现在我哥吃不上饭,也休息不好,天天在工地没人管,找负责人也找不到,我们现在就想尽快拿到伤残、误工等赔偿损失,赶紧回家。”李女士说,哥哥出院后,她从外地赶来处理此事,联系了包某,包某说会上报给项目总负责人孙某。李女士和包某的电话录音显示,李女士想要项目总负责人孙某的联系方式,包某称自己很忙,“没时间管你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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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保安队长:让去项目了解情况,同时电话通知拦住记者

10日下午,记者和李女士等家属一起来到位于西安市健康东路的中国电建西北院小寨公园及地下停车场项目工地,门口值班人员说,这里正是文化新天地地下车库的施工地点。随后,值班人员联系了保安队长。“去找了一圈,领导都不在,我大概知道这件事,是发生在晚上,具体的需要问项目部。”保安队长说,他会电话联系项目部保安,让带着记者和家属去项目部了解情况。该保安队长告知的项目部位置,正是李先生养伤的活动板房旁边。

记者和家属回到项目部,和保安沟通后进入大门,走了没多远就被叫住,保安接到了工地保安队长的电话通知,让拦住记者和家属,不让进去。保安当记者面多次拨打队长电话,均被挂断。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保安队长,询问为何当面让来这边找项目部了解,实际上又打电话让保安将记者拦住。“因为项目部确实没有人,你们进去了也找不到领导。我刚给项目部打过电话问了,领导都不在。”保安队长说。记者提出要项目部办公电话,保安队长说他没有。

沟通之后,保安同意让李女士入内照顾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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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称等伤情恢复后再谈赔付 项目总包方负责人称会核查此事

记者电话联系到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包某,他说,项目总承包方是中国电建西北院,西北院把项目给了建强劳务有限公司,建强分包给他,他找的李先生施工。“出事当晚是下班往回走的路上,李爬上了别的作业面摔下来的。他干活是在三工区,出事是在二工区,不知道他为啥去别的工区。施工现场都是有安全绳等安保措施。”包某说,此事已经上报中国电建西北院,现在就等李先生伤情恢复之后,他们和建强三方一起跟李先生谈误工、伤情等赔付,“现在已经给他支付了13万元的医疗费了,他才刚出院几天,(恢复)啥都不确定呢,还没法谈。”

包某说,和李先生没有签劳务合同,“我们这不属于层层分包,有一份安全协议,其他啥都没签。”

记者试图联系雁塔文化新天地提升改造项目总包部项目负责人孙某,电话无人接听。10日晚7时许,李女士联系到孙某,孙某称并不知道李先生4月17日出事故一事,说他也不认识包某,孙某简单了解事情经过后说,会进行核查,如果属实将安排人来处理,目前自己生病人在外地,“之前没人给我说过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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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虽未签合同 存在事实上劳动关系属于工伤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了两种违法分包行为,《认定查处办法》第9条总结并完善了前述法律法规关于违法分包行为的规定,罗列了七种违法分包的具体情形,其中一种情形是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本事件中,项目的承包方是建强劳务有限公司,如果建强劳务有限公司又将承包的劳务分包给包某的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则为层层转包非法分包,是一种违法行为。

赵良善表示,尽管伤者李先生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是是在在晚上给包工头包某干活时受伤,如晚上的分包方是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可视为李先生与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李先生与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均可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李先生可享受工伤待遇,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需向李先生赔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停工留薪工资、劳动能力伤残赔偿金(如经鉴定构成伤残的)等。

赵良善建议,陕西海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尽量与李先生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李先生可选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会提起仲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 佘欣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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