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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事情可以找律师吗,司法所矛盾调解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6 22:31:38

本报记者 王军豪

“公职律师+调解员”化解矛盾靠前一步

8月2日,东昌府区司法局“有事来聊”品牌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行政处罚类诉讼案件。在调解过程中,东昌府区司法局公职律师李永会秉承“有案能调、有案必调”的原则,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围绕诉争主体内容引导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有效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调解争端。最终,当事人主动放弃了诉讼请求。

8月3日,道口铺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行政征收诉讼案件。当事人臧某某因房屋被行政征收,认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涉及房屋回迁不合理,到司法所咨询并准备提起行政诉讼。道口铺司法所得知该情况后,一方面入村了解相关情况,分析梳理案情,确定调解和处理思路,另一方面由公职律师张玉昆牵头,结合专职调解员、村干部、村居法律顾问,从多方面、多角度对臧某某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最终,臧某某放弃诉讼请求。

这两个案例是东昌府区公职律师开展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和诉前调解工作的缩影。东昌府区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改革事项,创新推行行政诉讼“3+N”诉源治理模式。东昌府区利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等平台,推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全面参与诉源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节约诉讼资源。

目前,东昌府区共有公职律师31名,已做到党政机关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今年上半年,东昌府区公职律师共办理事项1296次,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4次,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302次,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925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19次,办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16次。在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出庭事务,参与行政案件调解等方面,东昌府区公职律师发挥了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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