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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找房地产纠纷律师电话咨询,福州酒店塌楼事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6 20:18:17

房子租约期满之后,二房东不退押金玩失联?!福州的周女士向《维权超给力》报料称,她租住的仓山区葛屿新苑的套房在今年4月下旬合约期满,但二房东不仅不退8000元押金,还将她电话拉黑。周女士向多个部门反映,但都无法解决。

福州一女子崩溃!竟然有这样的房东?

福州仓山区葛屿新苑(图片来自网络)

去年4月20日左右,周女士通过别人介绍的一位私人中介,租赁了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葛屿新苑6号楼的房子,房租为一个月4000元,押二付一,她一共支付了1万2千元给二房东。随后对方向周女士提供了一位财务的微信,表示以后房租都转给财务。

今年4月合约期满后,她不想续租,就在3月底提前告知二房东,并提出退还押金。然而,周女士想不到,二房东直接玩起了“失踪”,财务承诺的退租日期也一再拖延,最后干脆不回复。

周女士:“她当时也讲得好好的,东西搬完,卫生做好,她会安排人过去验房。第一次说五天之内给我们退房,五天过后碰到五一说等上班。上班后又联系她,她又说再等7天,七天后直接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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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与财务交涉退押金无果

索要押金无果后,周女士发现,在她搬离出租屋后一个星期,已经有新租客入住。但与新租客核对了合同细节后,周女士又发现,他们的租赁合同中,二房东使用的名字不同,也没有其他身份信息。记者从周女士提供的合同看到,二房东与她和新租户签署的这两份合同中, 甲方二房东的名字并不一样,没有身份证信息,只有联系电话。关于水电费,合同中约定了单价,并规定统一交给约定账户,但并没有具体金额。至于物业费,则写着:“物业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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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在两份租赁合同上用了不同的名字

周女士还从新租户处了解到,其搬进去后已经被房东用智能电表远程断电了,以此要求他们立马要交水电费500元、一年物业费2千多元。

周女士:“新租户是刚毕业的几个学生,他们发现合同上没有留房东的身份信息,就要求房东填写,房东借口出门打个电话,就溜走了。再给她打电话,她就说物业费要一次性交满一年,不交就断电。然后晚上11点多就给人家断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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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租赁的房子厨房内

周女士的电话目前已经被二房东拉黑,中介也联系不上,她只好报警,但对方一听是警察打来的电话,就立马挂断。周女士也找过当地街道、物业、房子的产权人(大房东),但都无果。由于无法得知二房东的真实名字、身份信息,她更是无法提起诉讼。

周女士:“二房东很嚣张。之前物业说,这个二房东,不是第一次玩儿失踪,之前好几个租户也是这样,租约到期后,押金不退还。我不理解,为何遇到这样的事有关部门都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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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支付的押金租金记录之一

987记者守明也尝试拨打二房东“汤”女士的电话,但对方一听说是记者,立即挂断。记者随后联系了葛屿新苑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周女士以及新的租户都有来找物业,但他们也不认识二房东,作为物业,他们也没办法,这不归他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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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屿新苑小区内

《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表示,这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范畴,不在警方受理范围内。在这起纠纷中,租户周女士在租赁房子时,没有通过正规中介租赁房子,与二房东签署租赁合同时,没有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与房子业主的租赁合同、房子产权证等相关信息,从而导致纠纷发生时无法寻求法律保护。

周林:“建议租户找正规的中介公司租赁屋,租赁时一定要查明产权人是谁。如果不是原房东出租,要让二房东提供他跟原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确保这个权利的来源是有转租权的。还要特别留意原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二房东的身份复印件,以及中介机构的资质问题,更大程度保护自身利益。”

目前,《维权超给力》已经将周女士遇到的问题反映给了辖区所在金山街道。有关负责人回复记者称,将会联系物业和房子产权所有者进行摸排了解并介入调解,之后再答复记者。此事后续进展,《维权超给力》也将持续关注!

记者:守明,监制:超艺

本文为福建987私家车广播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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