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找律师是希望,什么情况下找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6 12:12:15


“希望更多律师成为法律服务志愿者” 记者跟随罗金亮感受法援律师的情怀┃今天我当班

两年前,罗金亮从广州来到保靖县,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无偿为当地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百余件。

3月26日,记者来到保靖县司法局,通过采访罗金亮,了解一名59岁的老律师投身法律事业的无私情怀。

“打不起官司的人还有很多,国家需要更多执业律师投身法律服务志愿者行动。”罗金亮说。


“希望更多律师成为法律服务志愿者” 记者跟随罗金亮感受法援律师的情怀┃今天我当班

罗金亮(中)回访受援者李某(右)


连续4年参加“1+1”行动

上午9时许,记者走进罗金亮的办公室,他正在电脑前工作。衣着朴素的罗金亮从外表上看更像乡镇干部,说话稍带广东口音。

他的办公桌上堆满卷宗,桌子旁的简易书架上塞满了法律书籍。办公桌上还摆着一个铭牌,上面写着“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罗金亮同志”。

罗金亮介绍,“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下简称“1+1”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共同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服务1年,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以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1+1”即一名律师志愿者+一名当地招募的大学生志愿者。

2015年起,罗金亮每年申请参加“1+1”行动,曾在广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年。2017年7月,到保靖县工作,次年又申请继续留在保靖。

近两年来,罗金亮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百余件,办结案件90余件,通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为受援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560余万元。刑事法律援助辩护案件的辩护意见被采纳率较高,部分未成年类人犯罪案件依法获不起诉(3件)、减轻处理。

“将法治种子撒在校园”

下午3时许,罗金亮前往白坪学校,为六(二)班学生上法治教育课。上课前,罗金亮给每位同学发放了一本由省司法厅组织编写的《湖南省青少年法治警示教育读本》。

课堂上,罗金亮用读本上的案例进行讲解,督促学生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好习惯。

“欢迎更多律师来给我们上课,我会认真看完这本书的。”王显康同学说,他对法律知识很感兴趣。

“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薄,法律知识匮乏,犯罪率高,应多创造机会给他们上法治教育课,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校园里。”罗金亮对记者说。

帮20余人讨回11万元欠薪

下午4时许,罗金亮到毛沟镇白坪村,回访5个月前结案的当事人李某。“这是一个典型的劳务合同纠纷,案情复杂。”

2018年8月,李某、张某等20余人被包工头拖欠劳务费11余万元,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中心指派罗金亮代理此案。

罗金亮梳理了所有证据材料并征得李某、张某等人的同意,根据本案案情,将承包公司和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为李某、张某拟写了起诉状并到法院立案。

在主审法官的组织下,三方进行调解。最后,承包公司向李某、张某等人一次性支付劳务费余额11余万元。2个月,张某、李某等人就拿到了被拖欠4年的工资。

“法律援助是一种公益活动和爱心事业,我很乐意参与其中,支援经济欠发达的地方,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正是我们律师的初心。”罗金亮说,“希望更多律师能够参与其中。”



来源: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倪欢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