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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犯罪未成年儿子帮找律师,母亲犯罪未成年儿子帮找律师可以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6 03:12:53

近日,南都记者接到东莞黄女士报料称,其9岁儿子小明(化名)8月底用其手机在短视频平台进行直播打赏,消费金额共计七千余元。黄女士投诉后,一平台已将充值金额退回。另一平台表示,无法证实账号为未成年人消费,目前未退款。律师告诉南都记者,未成年人打赏举证责任由家长承担,若家长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未成年人打赏,平台应退全款。同时提示家长应尽到监管职责。

深夜拿母亲手机打赏直播 累计消费七千余元

8月25日,黄女士手机收到支付宝发来短信,短信提示其账户可能存在风险,为保障资金安全,支付宝暂时关闭其账户支付功能。黄女士查询支付宝消费记录发现,24、25日,其儿子小明在两个短视频平台充值达七千余元。部分充值记录显示,小明深夜12点多还在充值,仅24日一天,其充值数额就高达五千多元。

男童深夜拿母亲手机打赏直播,平台称证据不足无法退款

黄女士表示,儿子知道她的手机密码,暑假期间,她常把自己的手机给儿子使用。她介绍,自己平时不用短视频软件,是孩子用她的手机号或QQ注册。黄女士和小明沟通后了解到,小明通过短信验证码修改了其支付宝密码,后续又通过支付宝在短视频平台充值。至于凌晨的充值行为,黄女士说是小明在睡着后进她房间将手机拿走,其在睡醒后发现小明拿了她的手机。

男童深夜拿母亲手机打赏直播,平台称证据不足无法退款

事后,黄女士联系一平台客服,提供了监护人信息,充值消费记录和小孩出生证明后,平台已于8月26日将小明充值的1550元通过原支付渠道退回。另一平台表示,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只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无监管的情况下进行消费,都会退还全部款项。同时,对方表示无法通过小明的账号证明其为未成年人充值,需要黄女士补充提供未成年人私自消费的图片、音频、视频等证据证明。

平台称若能证明为未成年人充值 将退全款

南都记者致电暂未退款平台未成年人关怀热线,对方表示,未成年人充值退款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等基础资料。账号还要有记录证明是未成年人在使用的证据,例如和主播或其他用户的聊天记录提到自己年龄或表示正在上学等,平台方会根据聊天记录口吻判断是否为未成年人使用,账号中发布的作品也是判断依据之一。对方还表示,如果孩子家里有安装摄像头,能提供视频证明是未成年在充值使用,也能作为证明材料之一。

南都记者将小明使用的账号提供给平台方,经查询发现,8月25日深夜12点6分该账号在一直播间评论“成年了,我女生,你和我呢”。平台方表示,目前账号的情况无法确认是否为未成年人充值,建议家长提供更多材料予以佐证。据介绍,平台此前也接收到过与黄女士有类似遭遇的投诉,若家长方提供的证据能证实是未成年人,会全额退款。

该短视频平台方介绍,家长可以通过开启青少年模式限制未成年人使用,开启青少年模式后,账号每天只能使用40分钟,且无法观看直播并刷礼物等,在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账号无法使用。但未成年人使用家长手机或身份证解除限制等线下行为,平台无法控制。平台方表示,目前针对未成年人的限制措施,还需要家长做好监督和配合。

律师:举证责任家长承担 提醒家长尽监护职责

南都记者就此事通过广东省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律师,对方表示,此事关键在于未成年人打赏的举证责任应由家长承担,他介绍,此前也接触过类似案例,若家长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是未成年人打赏,如家中监控视频等,则平台方应当予以退款。律师建议,家长应尽量提供更加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账号存在未成年人打赏直播行为。

据了解,2022年5月,《中央文明办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发布,该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律师告诉南都记者,针对此类事件,平台方可以在打赏机制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识别,例如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等手段。

律师表示家长也应承担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同时家长也应保管好自己的手机、相应支付密码等,避免发生类似事件。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唐国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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