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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找重大疑难刑事案律师推荐,浙江省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5 14:04:45

正义网丽水7月26日电(通讯员叶太阳)2018年以来,浙江省景宁县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审查起诉等环节,发挥检察职能,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注重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积极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沟通交流,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推进刑事案件办理公平公正,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2018年10月份,该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通过监控,发现在一次律师会见过程中,有值班武警跟随在在押人员后面。经过了解,原来是监管机关为防止律师会见过程中传递禁止物品,特地安排值班武警监视律师会见的过程。该院遂固定监控画面,通过查找法律条文,认为监管机关的相关做法损害了律师执业权利,随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及时纠正监管机关的不正当做法,依法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当时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也没多想,没想到县检察院主动依法履职,为我们律师会见委托人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真是太感谢检察机关了!”,事后,该院专门向律师送达检察建议书和监管机关回函副本时,这位律师激动地说道。

2019年7月份,该院在对夏某某涉嫌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主动与夏某某委托辩护的浙江五豪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进行沟通联系,相互交流讨论夏某某是否属于诈骗犯罪的观点,主动听取李律师关于本案中夏某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犯罪的辩护意见,李律师出具的辩护意见书引用法律条文准确,逻辑论证客观严密,为该院对夏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了可靠的参考依据。向夏某某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同时,该院还电话通知李律师前来领取夏某某不起诉决定书,“我们和案件承办人的交流很愉快,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检察机关保障我们律师的执业权利,让我们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更有力量!”。李律师说道。

此外,该院还深入律师事务所开展调研走访,积极宣传检察12309服务中心的职能,与律师们建立检律互动交流群,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律师阅卷绿色通道,建立律师阅卷预约制度,为律师参与诉讼和权利救济提供便利,告诉律师在遇到有损害自身执业权利的情况时,及时拨打12309举报热线,向检察机关反映,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刑事案件办理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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