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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律在线咨推找泰仁律师,恶意逃废债行为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5 05:06:18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已经到了谈“借”色变的地步了,对于借钱许多人是不愿意提及的。借钱不仅可能导致借款很难讨回,甚至朋友感情也会因此破裂,所以现在现在面对借钱大家可以说是谨慎万千了。但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却禁不住朋友的软磨硬泡最终将钱借了出去,但是钱一借出去就很难再收回来了。

别拿无知当作借口,这种方式逃债,将面临法律严惩!

都说“借钱的时候都是翩翩君子,但是还钱的时候个个都是歹毒小人”,刚开始小编还不相信这句话,直到我遇见了这个案子。

老张和妻子小祝经营者一家中型玩具加工厂,半年前因资金链裂,老张向多年老友兼生意伙伴的的老陈借了800万用于周转,老张打了借条,但是借条上面没有小祝的签字。老张和小祝用借来的这笔钱居然将生意盘活了。老陈见老张生意盘活了,自己刚好又看上了个新项目想投点钱,于是便向老张打电话让他还钱,老张就说过两天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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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老张给老陈打电话,并且不停的抱歉:“兄弟,不好意思啊!我外面包养小三被老婆发现,现在她和我离婚了,我被净身出户,现在就剩下玩具厂这个空壳子,没钱还你了,要不你再给我些时间,我以后东山再起了再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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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混迹商场多年的老陈来说,一眼就看破了老张的伎俩,他当即就戳穿了老张的阴谋,但是这时候的老张却玩起了无赖,反正没钱,破罐子破摔。对于这样的情况,老陈迫不得已只得将老张告上法院。于是老陈在公证处将借条进行了公证,并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开始执行时发现,老张名下确实没有任何资产,原来老张和小祝在离婚协议里约定,债务属于老张个人所有,名下所有财产属于小祝个人所有。这两口子不仅利用该协议办理了离婚,而且还进行了公证,同时房子已经过户,钱款也已经转移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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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状况陷入了一个死局,钱确实是老张欠的,但是老张名下却没有一分财产。那么老陈是不是就该认栽,打掉牙齿往肚里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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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满以为靠着自己这一“妙招”可以逃脱债务,哪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老陈向律师咨询过后,通过详细调查,得知老张确实净身出户后,老陈立即向法院提出撤销老王和小丽离婚协议里财产约定条款之诉,同时向老张和小祝提起民间借贷之诉。因老陈向法院提交了多份有小祝签名的服装厂股东会决议,举证小祝参与了服装厂的经营管理,最终这笔债务也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祝名下的房产、存款等均需用来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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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案件中,老张企图用《婚姻法》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新司法解释进行逃避债务,在新司法解释里倡导“共债共签”,引导债权人自觉完善交易规则,同时也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用于家庭日常开支的债务,依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涉及较大额负债,债权人需要承担债务用途的举证责任,否则另一方无需共同承担该部分债务。

按照新司法解释的要求,老陈从夫妻共同经营这个角度出发,争取将这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最终成功讨回债务。

借钱是情分,还钱是本分!希望欠钱的人要用别人的好意来满足自己的私欲,不然走上法院不仅债务难逃,更少不了刑法加身。

(故事来源于真实案例改编,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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