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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房产律师事务所找哪家,普陀区房产律师事务所找哪家好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5 00:19:25

实习生 江宇婧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近日,上海市的丁先生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他通过“我爱我家”在上海市普陀区租赁了一处房屋。入住打扫前发现,房屋内留有香烛、老人遗物、遗像等物品。这让丁先生感到不适,遂要求解除合约退还中介费。

丁先生称,事发后,他很快收到了租金及押金,并解除了租赁合同,但“我爱我家”拒绝退还中介费,后经12315平台协调,双方同意退还一半中介费用,但“我爱我家”一直未履行承诺,且联系不上相关人员。

12月14日,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了上海市普陀区“我爱我家”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后续会积极处理此事。12月15日,丁先生表示,“我爱我家”已与他签订了和解协议,同意在7个工作日内向丁先生退还一半中介费800元。

消费维权速报|租客入住前发现香烛、遗像,我爱我家:退一半中介费

12315平台上投诉结果截图

消费者反映:

丁先生称,他于2021年7月2日,经“我爱我家”介绍在上海市普陀区签订了一处房屋的租赁合同,租赁日期为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4日。在入住前,打扫房屋的过程中,丁先生发现房屋内留有香烛、老人遗物、遗像,这让丁先生赶到不适,他认为“我爱我家”在与他签订租赁合同签,未尽到告知义务,没有将房屋真实情况如实、全部告知,遂向我爱我家提出质疑,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但遭到“我爱我家”拒绝。

丁先生称,房屋出租前设有灵堂,“我爱我家”中介在服务过程中从未有人告知他这一情况。他认为该特殊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决定承租人是否愿意租赁这套房子,而“我爱我家”却将这一关键信息隐瞒,双方处于信息上的不对等,违反订立合同时双方平等的原则,属于隐瞒房屋重要信息。

要求解除合同退还中介费遭拒后,2021年7月7日,丁先生在12315线上平台发起投诉,要求“我爱我家”退还一半中介费用。7月9日,12315线上平台处理完成,处理结果显示“我爱我家”同意退还一半的中介费用。但丁先生表示事隔数月后,“我爱我家”一直未履行承诺,且他联络不上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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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

企业回应:

接到丁先生的投诉后,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上海市普陀区“我爱我家”。该店负责人员表示,房屋中确有上一个租户遗留的一些物品,并称在家中摆放遗物和遗像等现象可能与当地某些风俗相关。同时,也能够理解消费者的顾虑和担忧。事后,已将消费者的租金和押金全部退还。但目前,协商的中介费用还处在公司退款流程中。预计这一周之内,会同消费者联系,将中介费用的一半退至消费者。

律师说法:

对于丁先生投诉的问题,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超宇认为,从一般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如果租赁房屋存在上述情况,在签订这份租赁合同的时候,显然属于重要的影响因素。但中介并未告知这一关键信息,应当认定中介在提供中介服务的时候存在重大失职,“简单来说,消费者花的钱没有得到应该享受到的服务。”朱超宇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汤宇兵 图片编辑:陈飞燕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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