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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儿找律师当老爸,家暴丈夫获2岁女儿抚养权悲剧在哪里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4 16:13:44

在北京的张女士与家暴丈夫离婚,没想到不满两岁的女儿被判给男方抚养,判决理由是孩子出生后一直由爷爷奶奶帮忙照料,父亲呢,在北京有自有住房,而且有相对较高的工资收入,所以孩子由男方抚养为宜。张女士很崩溃啊,难道租房就不能养孩子了吗?更何况男方不仅家暴还出轨,重男轻女,如何放心把女儿交给这样的一个父亲来抚养呢?根据媒体报道,张女士在怀孕时曾被丈夫推倒,吃了三个月的保胎药。女儿出生后,重男轻女的婆婆没有抱过孙女,而她经常被丈夫辱骂甚至动手,有几次丈夫用手掐她的脖子,让她差点窒息,却只能跑到附近的公园偷偷哭,不敢告诉别人,一直生活在痛苦和恐惧中。去年至今年,她报警过四次,其中一次验伤属于轻微伤。而更让她崩溃的是,后来她才知道,丈夫在和她办完婚礼以后,还与前女友同居,并育有一女。前女友说,因为自己生的是女孩儿,她们才没有结婚。最终,忍无可忍的张女士提出离婚,搬到外面租房住,但丈夫不让她带走孩子,甚至拉黑她,将家里的门锁也换了。张女士只能趁周末丈夫在家,回家看女儿,给女儿做饭,唱歌,讲故事。女儿见到妈妈特别高兴。但是张女士也发现,到了说话年纪的女儿只会叫爸爸妈妈,不爱出声。她担心女儿在缺少关爱的情况下出现心理问题,所以坚决争取抚养权。她说,丈夫经常加班到很晚,公婆也已经年过七旬,力不从心,孩子需要妈妈,而自己在事业单位工作朝九晚五,有稳定的收入和存款,虽然收入比丈夫少,但是完全有能力抚养女儿长大成人。目前,他已经向北京第三中级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放弃财产分,哥只想要回女儿。该案将于十月开庭。律师表示,抚养权应该重点考虑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经济条件并不影响判决。民法典也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母亲有重大疾病等不适合养孩子的情况,而且一方如果有过错或者家庭暴力倾向的,原则上不把孩子判给这一方来抚养。很显然,家家暴,出轨,还有重男轻女,这个父亲的人品,心理,人格都有极端和扭曲的倾向。如何能够养出健康快乐的孩子?孩子在这样的家庭长大,他所受到的心理冲击,伤害和负面影响远远大于充足的物质保障。我们说一切都要以孩子的利益为最大考量,而这个利益重在其身心健康成长,而并非只是经济条件。关于二审判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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