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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陷害找律师,毒品陷害找律师有用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4 11:43:56

黄坚明律师毒案无罪辩点之:“货源缺失,售卖毒品渠道缺失”


作者: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暨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毒辩律师 黄坚明


涉毒疑犯张三在某年1月2日之前已认识警方线人李四,且李四多次免费赠送少量毒品给张三吸食,致使张三被抓之后,方知晓原来警方线人李四早就意图设局陷害张三,进而导致张三涉毒一案的发生。对此,张三当庭明确,其从未购买过重达1.5公斤的涉案毒品,也不存在这样的大额毒品购毒渠道,更没有相应的出售涉案毒品的渠道。张三涉及的唯一涉毒案底是其前男友涉毒,进而连累其本人也存在替其男友非法持有少量毒品的案底,但张三没有任何贩毒案底,也没有任何毒品下线,为此辩护人始终坚持为张三做无罪辩护。

黄坚明律师简介: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暨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黄律师从事刑事研习、实践十多年,承办刑事案件300多起,如2015年之李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冰毒重260千克,获无罪释放)、2015年之香港籍吴某涉嫌走私毒品案(“相当于海洛因1.87吨”,获彻底“无罪释放”)、2017年之广州吴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不捕释放)、2018年之湖南周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狙击死刑辩护成功)、2019年之广东阳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改判死缓,成功保命)、2020年之林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无期改判十五年)、2020 年之郑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两项指控均被认定未遂,保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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