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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方要转院证明吗,汽车保险之理赔资料有哪些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1 13:51:09


通用单证

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注:需被保险人签章)
2.转账支付授权书(个人:需被保险人签章;单位,加盖公章,名称要一致)
3.收款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4.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正反面
5.行驶证(正、副证)
6.驾驶证(正、副证)(营运车需提供驾驶员有效资格证,专业机械车、特种车需提供有效操作证)
7.事故证明(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调解书、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书)
8.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保险人单位章(注:被保险人是单位的且整案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需提供)
9.第一受益人证明(注:保险合同未约定不需提供)
10.代办委托书(需被保险人签章)
11.代办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12.火灾消防证明、火灾原因鉴定报告(注:火烧车案件)

车辆损失(包含通用单证)

1.损失确认书
2.汽车维修行业专用发票
3.修理材料清单
4.施救费票据(经过施救的)

财产损失(包含通用单证)

1.财产修理或购置的单据(购置或修复受损财产的票据、财产损失清单)
2.财产损失的赔偿凭证(没有修理或购置票据的)
3.损失确认书
4.施救费票据(经过施救的)

全车抢盗(包含通用单证)

1.盗抢案件立案证明(报案回执)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来历证明(如:购车发票)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代征车辆购置税缴税收据
5.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收据和凭证
6.免税证明
7.机动车登记证书
8.整套原厂车钥匙
9.权益转让书
10.保险单正本

人员伤亡——门诊(包含通用单证)

1.门诊病历
2.诊断证明书
3.门诊医疗费用发票
4.伤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5.医疗费用清单(无法提供电脑打印费用清单的,需提供与费用对应的长期及临时医嘱单)
6.外购药医嘱证明
7.报告单、门诊化验报告单和影像学片等
8.伤者有必要到外地门诊治疗且客观原因无法住院的医疗证明
9.住宿费报销凭证
10.交通费报销凭证
11.营养费证明(诊断证明或司法鉴定报告)
12.误工证明(误工期间收入损失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伤者收入损失的证明:包括收入减少证明、工资表、银行工资卡入账明细等)
13.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收入在纳税起征点以上的)
14.护理证明
15.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收入损失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护工的收费凭证
16.后续医疗费证明(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17.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款凭证、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书面通知书、抢救费用清单/初步诊断证明、住院押金单、垫付/预付申请书、支付(或垫付)的医院帐号

人员伤亡——住院(包含通用单证)

1.诊断证明书
2.伤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3.医疗费用清单(无法提供电脑打印费用清单的,需提供与费用对应的长期及临时医嘱单)
4.出院小结/出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6.转院证明(针对住院治疗且转院的)
7.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出院录、入院录、主要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手术记录单,内固定材料证明材料,医嘱单)
8.伤者有必要到外地门诊治疗且客观原因无法住院的医疗证明
9.住宿费报销凭证
10.交通费报销凭证
11.营养费证明(诊断证明或司法鉴定报告)
12.误工证明(误工期间收入损失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伤者收入损失的证明:包括收入减少证明、工资表、银行工资卡入账明细等)
13.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收入在纳税起征点以上的)
14.护理证明
15.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收入损失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护工的收费凭证
16.后续医疗费证明(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17.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款凭证、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书面通知书、抢救费用清单/初步诊断证明、住院押金单、垫付/预付申请书、支付(或垫付)的医院帐号

人员伤亡——伤残(包含通用单证)

1.门诊病历
2.诊断证明书
3.门诊医疗费用发票
4.伤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5.医疗费用清单(无法提供电脑打印费用清单的,需提供与费用对应的长期及临时医嘱单)
6.外购药医嘱证明
7.报告单、门诊化验报告单和影像学片等
8.出院小结/出院证明
9.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10.转院证明(针对住院治疗且转院的)
11.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出院录、入院录、主要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手术记录单,内固定材料证明材料,医嘱单)
12.农村人口在城镇长期生活证明:一年以上暂住证/房产证/租房合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银行流水
13.农村失地农民:失土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
14.伤残鉴定书
15.户口簿
16.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或鉴定报告
17.残疾辅助器具发票
18.残疾辅助器具产品说明及保修卡
19.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扶养义务人人数证明
20.家庭组成人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
21.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22.被扶养人无其他生活来源证明
23.伤者有必要到外地门诊治疗且客观原因无法住院的医疗证明
24.住宿费报销凭证
25.交通费报销凭证
26.营养费证明(诊断证明或司法鉴定报告)
27.误工证明(误工期间收入损失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伤者收入损失的证明:包括收入减少证明、工资表、银行工资卡入账明细等)
28.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收入在纳税起征点以上的)
29.护理证明
30.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收入损失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护工的收费凭证
31.后续医疗费证明(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32.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3.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款凭证、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书面通知书、抢救费用清单/初步诊断证明、住院押金单、垫付/预付申请书、支付(或垫付)的医院帐号

人员伤亡——死亡(包含通用单证)

1.盗抢案件立案证明(报案回执)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来历证明(如:购车发票)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代征车辆购置税缴税收据
5.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收据和凭证
6.免税证明
7.机动车登记证书
8.整套原厂车钥匙
9.权益转让书
10.保险单正本

人身伤亡(包含通用单证)

1.门诊病历
2.诊断证明书
3.门诊医疗费用发票
4.伤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5.医疗费用清单(无法提供电脑打印费用清单的,需提供与费用对应的长期及临时医嘱单)
6.外购药医嘱证明
7.报告单、门诊化验报告单和影像学片等
8.出院小结/出院证明
9.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10.转院证明(针对住院治疗且转院的)
11.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出院录、入院录、主要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手术记录单,内固定材料证明材料,医嘱单)
12.医学死亡证明/法医验尸报告/火化证明
13.户籍注销证明
14.农村人口在城镇长期生活证明:一年以上暂住证/房产证/租房合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银行流水
15.农村失地农民:失土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
16.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扶养义务人人数证明
17.家庭组成人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
18.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19.被扶养人无其他生活来源证明
20.伤者有必要到外地门诊治疗且客观原因无法住院的医疗证明
21.住宿费报销凭证
22.交通费报销凭证
23.营养费证明(诊断证明或司法鉴定报告)
24.误工证明(误工期间收入损失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伤者收入损失的证明:包括收入减少证明、工资表、银行工资卡入账明细等)
25.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收入在纳税起征点以上的)
26.护理证明
27.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收入损失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护工的收费凭证
28.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29.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款凭证、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书面通知书、抢救费用清单/初步诊断证明、住院押金单、垫付/预付申请书、支付(或垫付)的医院帐号

汽车保险之理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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