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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事件找律师还是风投公司好,公司法研究:从副局长的“耳钉事件”谈公务员投资公司的法律后果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3 12:47:11

前言

近日,呼和浩特市某局副局长因自己佩戴的耳钉被广大网友盯上,据新闻报道当地纪律监委已经介入。有人据此猜测背后是不是工作作风有问题,也有网友说网上的高仿商品非常便宜,还有网友说谁还没有几个有钱的亲戚,也许是亲戚送的呢。

是否存在工作作风问题,我们暂且不谈,只等官方通报。今天我们主要来谈谈公务员等这类特殊身份的人,可不可以作为发起人设立公司?如果作为股东投资成立了公司,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法研究:从副局长的“耳钉事件”谈公务员投资公司的法律后果

什么身份的人不能参与设立公司或公司经营,在我们国家有着一些明确的规定。

一、公司发起人的资格限制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不在本文讨论范围。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已经明确发起为是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

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发起人的资格作过多的表述,只在《公司法》第78条明确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当然,因为发起人需要签署公司章程、从事公司发起事务、认购出资或股份,所以要求公司的发起人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只要年满18周岁以上、智力和精神正常的成年人,都可以作为公司的发起人成立公司。

那是不是意味着公务员也可以成立公司呢?

公司法研究:从副局长的“耳钉事件”谈公务员投资公司的法律后果

二、公务员能否作为发起人成立公司呢?

1.从上述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并没有说公务员不能投资成立公司。单纯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看,公务员是可以作为发起人成立公司的。

2.但是我国其他层面的规定,限制了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经商、投资成立公司的可能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政府层面

《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1986年2月4日)、《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2001年4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1998年7月2日),上述规定是从国家层面对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作了限制。违反上述各项规定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党内层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这些规定是党内部对党员涉及企业经营行为作了限制。违反相关规定的,会受到党内处分。

如果公务员已经成立了公司,怎么办呢?

公司法研究:从副局长的“耳钉事件”谈公务员投资公司的法律后果

三、如果公务人员投资成立公司,后果如何?

1.公司是否能够成立?能否撤销或吊销?

可以成立!不能因公务员身份而撤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前面已经讲了,公务员身份并不影响其投资成立公司,公司一旦成立就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同时公司还是在市场上从事交易的主体,需要对市场和交易的对象负责,而且市场和交易对象相信国家公示出来的公司登记信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公信力,即便是公务员身份成立的公司也是合法存在的。

2.如何处理呢?

只能对发起人的个人在行政方面以及党的内部进行处分,这种处分影响的是个人的政治前途,但并不能因此否认已经成立的公司。

综上,即使是公务员,也可能以发起人的身份投资成立公司,但要对自己的政治前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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