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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感情诈骗罪量刑标准,诈骗26万被判刑案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1 12:45:08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蔡磊 记者 于英杰)一位是年过七旬的广东丛老汉,一个是工作在江苏的90后美女吴某,两人本不可能发生太多的交集,却因为丛老汉的报案、昆山法院刑事案件的审理将两者联系到了一起。

吴某从2015年初开始,在昆山花桥从事相关保健品的电话、网络营销工作,对象主要为老年人。2015年11月份,一次偶然的机会,通过网络认识了深圳的丛老汉,从一开始的保健品推销,到后来越聊越投机,关系逐步“升温”,以至于发展到了视频聊天。随着关系的密切,接下来事情发展也开始出现了变化,吴某先是谎称自己“生病”了,经过长时间“治疗”仍然“不舒服”,以及“借款”为名,欺骗丛老汉前后多次汇给了她41万余元,同时她以帮助“卖”手表为由,骗取丛老汉的总价值17万元的手表四块:百达翡丽男表一块、卡地亚女表一块、劳力士男表二块。

此时的实际情况却是,吴女士将部分钱款用于或购房或出国旅游或预定豪车等,骗来的手表则给家人使用或低价出售。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这段时间内,双方并没有见过面。事后反应过来的丛老汉选择报警,吴某遂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据了解,吴某曾在2013年3月因犯诈骗罪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在法庭上,吴某为自己的行为辩解称,丛老汉只是她的客户,汇款一开始是购买保健品的货款,后面她觉得他人比较好,就以生病的理由找他“借钱”,并不是骗钱,手表也是丛老汉“自愿”让她帮忙转卖的,但对于自己的辩解,吴某没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借款”的事实。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最为离奇的地方在于诈骗者和受害人相隔千里,素未谋面,在短短一年不到的时间内,诈骗金额就高达近60万元。被告人的手段不能称得上“高明”,无非就是“甜言蜜语、嘘寒问暖”、打“感情牌”,而受害者是一个七旬老人,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老年人认知能力的下降,情感关怀的缺失都有可能作出一些看似“匪夷所思”的行为,家人、社会、法律都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和保护,才能让他们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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