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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找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90岁老人被骗2.5亿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3 09:29:18

本报讯(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思法宣)网上随便刷到的高利润投资信息,很可能就是诈骗集团设置的陷阱。昨日,一起网络诈骗200多万元全部追回的案件在思明法院开庭宣判。该案涉及21名被害者,其中年龄最大的被害者80多岁。

某天,王奶奶(化名)用手机浏览网页时,看到一条信息,上面写着有专业老师能够提供股票的专业性指导,承诺高回报。在一名对接人的指导下,王奶奶下载了某证券App,并被拉入一个微信群,群里有人每天按时打卡说自己赚了多少钱,还有“老师”分享如何购买股票赚钱。于是王奶奶和老伴前前后后往“老师”名下的账户里汇了近50万元。没想到钱一到账,微信上的几名“老师”就再也没有音讯了,王奶奶与老伴惊觉被骗,这才报案。

2020年7月16日,为这群网络诈骗团伙提供支付平台的被告人张某、王某和陈某被抓获,“老师”们则暂无消息。

据了解,在2019年11月,张某和王某合伙在网上搭建支付平台,向他人收购银行账户作为该平台的资金通道,并将该支付平台对接给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人员,用于接收违法所得,按资金流水金额抽取千分之四的手续费。2020年2月,陈某加入,共同经营该平台。

据悉,在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20日期间,共有包括王奶奶在内的21人被骗,年龄最大的80多岁。共计人民币2213568.9元的被骗钱款转入绑定在平台上的对公账户,三名被告人共计非法获利68869.38元。被告人张某、王某、陈某已向法院退缴三人全部违法所得68869.38元,及被害人2213568.9元的被骗钱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陈某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系共同犯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来源: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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