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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找律师的作用,律师能为唐山受害女孩做什么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3 07:51:38

唐山打人事件中,几名女孩的遭遇让广大网友产生了深切的同情,也激起了性别对立的社会矛盾以及对警方执法的质疑,再到对当地治安的否定,可谓社会影响恶劣。很多文章从法律上分析了案件定性等,本文从受害女生角度讲一下,律师如果接受了受害方委托,能为当事人做些什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接受了委托,就正式参与了公诉案件,而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前,也就是侦查阶段,也可以以咨询的方式为受害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赔偿依据和数额,谅解书如何签署,分析可能涉及的罪名,最终的判刑幅度,使得受害方对法律程序和实体有个大致的预估。

审查起诉阶段:

第一时间去检察院复制卷宗材料,形成阅卷笔录和代理意见,包括:对案件定性和量刑方面的意见、被害方的诉求、应当从重量刑的情节等,呈交检察官,承担检察机关办案助手的功能,也可以说是“第二公诉人”。还可以调查取证,比如走访案发现场等。

被害方普遍的诉求都是判处重刑,总体来说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应该浓墨重彩进行论证的点包括:

1.从重、加重的量刑情节和事实;

2.有争议的法律适用和证据,防止偏向于嫌疑人而损害被害人。

对本案来说,定性有争议的空间,为了防止轻判,枉纵犯罪,律师应该围绕两罪并罚或者是更重的罪名比如故意杀人未遂,展开充分说理、周密论证,必要时引进专家辅助人的力量。

审判阶段:

和法官尽早沟通,对于没有被检察官采纳的代理意见,应该再在法官这里努力一次,律师的工作是一项说服的艺术,要靠勤、诚、对取得沟通效果。

勤于沟通:很多人害怕打电话,害怕被拒绝,基本不怎么和法官沟通,其实不少案子多沟通几次就有了效果,当然了也要体谅法官工作量大,不要一直打,像骚扰电话一样。

诚恳沟通:让法官看到律师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用心,交流起来不卑不亢,诚意满满,很多法官也不会态度太恶劣,相应的沟通效果也会有。

有理有据:一些律师认为法律意见归宿大部分都是垃圾桶,其实只要我们提出的意见有理有据,办案人员甚至会写进判决书,有时候不被采纳是因为没有把握案件事实和证据,没有穷尽所有的说理,国法、人情、天理、学说这些方面都应该一试。

在开庭的时候,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和公诉人坐在一起,一起对抗辩护人的辩护,此时可以承担起第二公诉人的职责,和公诉人形成合力,共同指控重罪,如果公诉人的指控不足,则可以补充。

谅解相关

对于一部分案件,修复社会矛盾,不能仅靠重刑,谅解也可以达成,赔偿损失可以弥补一部分受害人的损害,也体现了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如果双方有谅解意愿的,律师应该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尤其是本案这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不能为了自己的名利而起哄架秧子,煽动被害方拒绝谅解,激化社会矛盾也有违律师的职业伦理。

对一审判决不服时:

如果受害方对一审判决不服,代理律师可以代书《提起抗诉申请书》,由被害人或近亲属签字后,在判决下达日起5日内递交至检察机关。如果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定罪量刑基本适当,并未提起抗诉,律师应该向受害方做出法律分析,和息诉止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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