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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2000块钱起诉需要找律师嘛,儿子给妈妈钱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3 05:44:51
妈妈起诉儿子要工钱-结局尚暖


王边菊的老伴去世十几年了,老伴生前给她留了一些资产和钱,王边菊把这些钱都补贴给了儿子。按照儿子的要求,她把老宅卖掉了,卖房子的钱,她也都贴给了儿子。

儿子李峰办了一个土特产贸易公司,公司规模不大,只聘用了一个业务员,平时主要是李峰夫妻打理。当初办这个公司的时候,是妈妈王边菊给儿子拿的钱注册的,注册资本正好100万元,王边菊把卖房子的钱全都给了儿子开公司。这家公司经营十年了,李峰夫妻俩每年能盈利六七十万元,一家人的生活蛮舒服的。

平时里,王边菊主要给儿子看家照顾孩子,孩子自打出生以来,一直是王边菊照顾的,当孩子上小学四年级以后,除了洗衣服鞋袜以外,其他的事情基本上不用王边菊了。

王边菊感觉自打孙子上了小学四年级以后,儿子和儿媳对自己的态度好像发生了变化。平时儿子说话口气很生硬,逢年过节的时候也不给自己钱花。王边菊有一份2500元的退休金,但工资卡在儿媳那里保管着,每月儿媳就给自己500元钱零花,其它的钱顶王边菊的生活费了。

去年年底,王边菊患了脑梗,出院后有一半身体不大灵便,儿子和儿媳对自己的态度更差了。


妈妈起诉儿子要工钱-结局尚暖

有一天,王边菊出去散步的时候,一位邻居老姐妹看到她,说:“王大姐,你身上的衣服也太旧了,自己有工资,手里有积蓄,就不能自己买一件新的啊?”

晚上一家人正吃饭的时候,王边菊对李峰说:“儿子,妈身上的衣服也太旧了,多少年都没换衣服了。今天出门溜达时让别人好顿笑话,明天你们把工资卡给我,我去买套衣服,再添双鞋子。我这些年把以前的鞋子都穿坏了,只剩下一双鞋子,也旧得不成样了。”

儿媳刘云梅听了婆婆了话,把工资卡拿了出来,说:“这上面还有1000元钱,我原来准备给孩子交补习班学费的。你挑便宜的买,连衣服带鞋差不多也够。”

李峰放下筷子,看了母亲一眼,说:“过去不是说‘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吗。你的衣服和鞋子补补还能穿,为什么非得买新的啊?”

王边菊说:“我的衣服和鞋子都穿了四五年了,早该换了。”

李峰说:“妈,咱们家不是什么富裕人家,非得买新的呀?你一个月就2500元,咱们家每个人的生活费至少2000元,如果再算房子的贷款和利息,你那点钱根本不够。能省就省点,别买新的了。”

王边菊早就发现儿子和儿媳看不上自己了,想把自己送到一家个体养老院里。因为那家个体养老院条件很差,王边菊不敢去。可是,儿子和儿媳现在竟然要虐待自己了。王边菊发现,这个月里家里一点肉也不买,中午和晚饭儿子、儿媳和孙子经常不在家吃饭。听孙子讲,他们经常在外面吃饭店。

又过了几天,王边菊又一次提出要买衣服和鞋子的时候,儿子竟然和她吵了起来。儿子说:“妈,你现在确实老了,我们也没有功夫照顾你,你还是去养老院吧。你那点退休金不够,我再给你添点。”

儿媳刘云梅说:“妈,我和李峰整天忙公司的事,确实没有时间照顾你。再说,我家动迁了,我爸也没地方住。我想让他到我家来住,可是你在家里也不方便是不是?”

王边菊让儿子和儿媳气哭了,说:“我真是老了,也没有用了。你爸爸留下的钱我都给了你们,卖房子的钱也给了你们,现在我没钱了,你们怎么能这样对你妈呢?”

第二天晚上,李峰和刘云梅回家后,没有看到王边菊。李峰吓坏了,对妻子说:“我妈不能出事吧?咱们俩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刘云梅说:“你妈是个刚强人,她虽然腿脚不大利索,但生活能力一点也没有问题,就是不能干家务而已。我估计,她是去你那个表姨妈家了,平时就她们俩走得近。”

李峰赶紧给表姨妈宋竹昀打电话,电话接通以后,李峰问道:“姨妈,我妈是不是上你家了?”

姨妈说:“她是在我家,我想让她在我这里住几天。她的心情很不好,在我这里可以散散心。”

放下电话,李峰说:“我妈能不能向我姨妈告状啊?姨妈可是民政局的退休干部,她可比我妈有主意。”

刘云梅说:“不能吧,姨妈那个人为人挺和善的。她怎么能给你妈出主意呢?”

李峰说:“这事可不能估计,我对姨妈的了解比你深。明天赶紧去把我妈接回来,要是姨妈知道咱们对妈不好,肯定麻烦。我从小就怕她,她可不是一般女人。”


妈妈起诉儿子要工钱-结局尚暖

第二天,李峰去姨妈家接母亲,结果,姨妈没有让他进门。姨妈说:“李峰,你妈把什么事情都跟我说了。我不让她回去,明天我就让她去法院起诉你,让你知道自己错在什么地方?”

李峰没有见到母亲,只好回家了。他不知道姨妈能给母亲出什么主意?上法院起诉是真的还是假的?一连几天都心神不定。
几天后,法院打来电话,通知李峰去法院取起诉状和开庭传票。李峰来到法院领到了妈妈写的起诉状和法院送达的诉讼须知及举证通知。

原来,宋竹昀找到一个律师帮助自己的表姐王边菊起诉儿子。起诉状主张:1、请求被告支付10年的保姆劳务费30万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诉状称:原告王边菊与被告李峰是母子关系。15年前,原告的丈夫去世之后,原告把丈夫的主要遗产和自己共同所有的60万元现金,全部给了儿子。10年前,自己的住宅被政府征收补偿了100万元。因李峰要开办企业缺少资金,原告将100万元资金借给被告注册了梅峰土特产贸易公司。之后,原告便居住在被告家里,为被告一家充当保姆,并照顾孩子,现孩子已经10周岁,上了小学四年级。被告夫妻嫌弃自己患病后留有轻微的后遗症,无法做家务,便想把原告推出家门。故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10年的保姆劳务费,每月按2500元计算,十年共计30万元。因原告的退休工资卡被告已经返还给原告本人,有关该卡在被告夫妻手中的花销情况,原告不要求对账结算。被借款100万元注册公司一事,同意由被告继续使用,但原告有权随时行使债权人权利,也不在本案中主张权利。

李峰拿到诉状后立刻傻了,他回家把起诉状给妻子看后,说:“看来这回我妈动真格的了。”

李峰和妻子当天就到了姨妈家,这回姨妈让他们夫妻进屋了。李峰和母亲一见面就说:“妈,你还真和我生气啊?你怎么还能向我要保姆费呢?你当妈的帮助儿子家干点活,照顾孙子也要算账?”

王边菊一声也不吭,宋竹昀冷笑了一声,说:“你们俩是不是以为你妈在家里吃闲饭了,你妈没有钱了,你想怎么难为你妈都行?甚至你们还想要把你妈送养老院,这也不是不行,可是养老院怎么也得找一家条件好一点的吧。你妈在你们家当了十年保姆,她要是在别人家干,每月至少得5000元钱。你是她儿子,给你们优惠一半,也够可以的了。你们把账算一下,有这30万元,加上她自己的退休金,怎么也能找到一家条件差不多的养老院吧。这样一来,你妈老有所养,你们也不用担心你妈吃闲饭了。”


妈妈起诉儿子要工钱-结局尚暖

索要十年儿子的保姆听了姨妈的话,李峰夫妻俩知道这回可是遇到硬茬了。妈妈老实,但姨妈可是经过大世面,有她护着母亲,李峰夫妻俩没辙了。在姨妈的强势干预下,第二天,李峰和妈妈去了法院,请求法官调解。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1、李峰从双方调解之日起每月向母亲王边菊支付2500元养老费,直接交纳到民政局开办的夕阳红养老院,另1000元由王边菊自己交纳,一直交纳到王边菊去世时止。如王边菊养老期间因疾病等原因养老费用不足时,由李峰全额支付。2、梅峰土特产贸易公司的注册的现金资本100万元,属于李峰夫妻向王边菊的借款。如果李峰夫妻没有放弃赡养王边菊的行为,该款王边菊不要求返还。在王边菊去世后,该款由李峰一人继承。

一场诉讼终于以双方都接受的调解方式结案了。虽然母子的情分因为诉讼差了许多,但老人的权益却有了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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