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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郓城具律师,郓城诈骗犯罪嫌疑人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3 02:10:09
男子冒充法院科长替人讨债,郓城一居民被骗3万

近日,济宁中年男子张某假冒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部科长和律师的身份,并私自伪造郓城县人民法院、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的公章,以帮助王某追回债务的名义,先后诈骗其3万余元。7月6日,郓城警方在一宾馆将其抓获。

7月6日,郓城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接辖区居民王某报案称,济宁中年男子张某以帮助其追回债务的名义诈骗其3万余元,现发现张某正住在郓城某宾馆内。办案民警接警后立即到达宾馆,将张某抓获。当场查获张某的法院工作证、律师证以及郓城县人民法院、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的公章三枚。经审讯,张某对诈骗王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待了其法院工作证、律师证以及郓城县人民法院、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的三枚公章全部都是自己花钱伪造的。

经查,2018年12月份,张某通过朋友认识了王某,声称自己是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部科长并且还是律师,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找他。王某正好有一个30余万元欠款一直未要回来,于是就让张某帮忙。张某为了骗取王某信任,在网上购得空白法院工作证及律师证,然后在鱼台一打字社伪造成自己的名字。又找到金乡一刻章的刻了郓城县人民法院、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的公章三枚。

今年2月份,张某找到王某,并让其看了其伪造的法院工作证及律师证,说自己是律师可以代理帮其要回货款。于是向张某要了800余元的公证费,随后又拿出事先盖好假公章伪造的委托书和授权书,让王某签字,并向其要了19000余元费用。3月份,张某又以委托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向王某要了10000余元现金。后来,张某说需要活动为名向王某要了6000余元。

7月份,王某一直催张某,问其事情办得怎么样,张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关机不接王某电话。王某感到上当受骗了,于是报了警。

目前,张某已被郓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宋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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