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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挂科可以找律师吗,研究生挂科可以找律师吗知乎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2 09:18:12

高校性侵事件持续发酵。12月11日下午,北大通报博导冯仁杰涉嫌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并宣布撤销冯仁杰教师资格,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予以解聘。此前网曝北大助理教授、博导冯仁杰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

四问高校性侵事件:如何对侵害说不?

就在两天前,上海财经大学对此前被女生举报性骚扰的副教授钱逢胜给予开除并撤销副教授及教师资格处分。

南都记者关注到,近年来高校性侵、性骚扰事件频被曝光。去年元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生罗茜茜实名举报北航教授陈小武性骚扰,后陈小武被撤职。一个月后,对外经贸大学薛原副教授被曝猥亵学生,此后对外经贸大学回应已将涉事教师召回,对事件进行调查。

遇到性骚扰甚至性侵害的学生应如何保护自己并采取正确应对措施?要如何从立法司法行政角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

近日,南都记者采访多位专家,就上述问题作出解答。

5天前,女生小文在网络上发布的一封举报信将高校性侵再次拉入公众视野。

小文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钱逢胜在中山北一路校区内的某路上将其猥亵。公开举报75小时后,钱逢胜被上海财经大学给予“两撤销一开除”处分,据财新网报道,警方已介入调查。

写这封举报信并不容易,据公开报道显示,小文称刚开始无法动笔,一边写一边哭,哭到一两点再动笔,最后连续改了十版。举报信一出,有人赞赏有人帮助有人伸张正义,还有网友纷纷站出来陈诉自己也曾遭遇钱逢胜的骚扰。

但也有不一样的声音:这女生也不是什么正经人。为什么半夜上男老师的车?对这番言论,有网友称是对受害者的污名化。

举报无疑需要勇气,更需要克服耻感并做好准备直面社会“不一样”的声音,如同样被钱逢胜骚扰的小桃就曾表示,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社会长期以来形成不平等的性别关系,一些持有相对陈旧的性别观念的人,指责受害人没有保护好自己,不够谨慎,不够检点。”汕头大学妇女研究中心顾问、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共同发起人冯媛告诉南都,除上述心理压力,在多数现实情况中,学生还可能面临成绩被给低分甚至挂科等压力。

妇女权益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吕孝权认为,与传统通过肢体暴力采取的性侵犯不同,高校教师对学生的性侵更具有特殊性。这种性侵犯一般没有肢体暴力手段,但可能有威胁、胁迫手段,例如以挂科、毕业威胁,此外还具有精神控制、权力控制等属性,教师会利用特殊职权便利对学生施加心理控制,使对方面对性侵时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以达到侵犯目的。

这或可解释,为何高校性骚扰、性侵事件中,很少有人能够勇敢站出来举报教师的罪证。

近一周内,上海财经大学、北京大学都针对相关举报作出回应,被网友称赞是回应处理最为及时的高校。

但仅仅做到开除,撤销教师资格以及职称职级,是否就达成目的?

冯媛称,这一举措还远远不够。“性骚扰和性侵犯绝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牵扯到违法,甚至是犯罪的行为。只有校方保护好学生建立健全有关机制,让作恶的人得到及时应有的惩罚,才能避免类似事件一再发生。”

冯媛称,高校目前还未建立真正的以预防为主并提供服务和支持的防治性骚扰性侵害的机制。“这种机制不仅包括调查和惩处,还应包括对受到影响的学生的心理支持,以及创造支持性的环境,包括消除污名化等。”冯媛说。

近年来,举报人多选择在网络公开举报涉事人,冯媛告诉南都,很多学校在类似事件被曝光前基本采取漠视态度,反而将重点放在举报人身上,“这是本末倒置的。”冯媛强调。

在此次钱逢胜被举报性骚扰女学生后,也有网友坦承,自己曾在遭遇性侵后选择报警,而校方第一时间担心的却是校誉受损。

冯媛就此建议,学校在面对相关事件时首先应转变观念保护学生,并积极谋求建立防性侵机制。“及时处罚涉事人对于受害者来说是非常好的心理解压方式,能消除他们的委屈和权益没有伸张的不公平感。此外还要对其提供心理支持,改善社会的性别观念,建立对受害者的支持性环境。”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文利称,高校要对性别平等有足够的重视,例如成立性别平等委员会。“国外很多高校设有专门机构,一旦发生教师对学生的性骚扰、性侵害,由专门的委员会受理,让学生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南都记者关注到,今年10月28日,教育部官网曾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950号建议的答复》称,目前部分高校还未设立专门防止性骚扰委员会,专门的工作制度仍不健全。教育部将会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机构,健全性骚扰防范工作机制。

“所有的性侵行为都是刑事犯罪。”吕孝权称,“性侵”在中国大陆法律体系中虽不是专业法律术语,但也是侵犯性的自主权的行为,在我国刑法分则中表现为不同罪名,例如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强迫卖淫罪等。

吕孝权还观察到,由于对高校性侵中权力关系的特殊性缺乏认识,司法办案人员往往在调查取证时重视暴力手段,而忽视利用从属和权力控制关系采取的性侵,侦查人员很容易先入为主,认为双方自愿的可能性更大,存在明显观念上的误区。

据悉,千千律所办理的一起“广州黄某性侵多名女学员案”中,就有办案警官对权力控制和精神控制能成为强奸的手段并不认可。

据《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此次钱逢胜被举报性骚扰女学生的事件中,警方对当事人长达近17个小时的问询并详细问及细节也被网友诟病,是否有暴力行为认定是强迫才能定罪?

据悉,长期以来法律界都有相关呼声,要求借鉴台湾地区刑法,以利用权势性交或猥亵罪以填补目前法律上的不足。台湾地区1999年对《刑法》修订后明确,对于因亲属、监护、教养、教育、训练、救济、医疗、公务、业务或其他相类关系受自己监督、扶助、照顾之人,利用权势和机会性交者,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述情形猥亵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吕孝权提醒,遭遇侵犯后,被害人必须第一时间报警,以免错过最佳的取证时机,案发现场的痕迹、遗留物等证据极易因现场的变动或时间的推移而变动或灭失,及时报警更容易使办案机关确信被害人对于性行为持排斥态度。

还有北京某办案民警告诉南都,鼓励被侵犯者主动报警,警方问询时一定要确保女性民警在场,同时确保问询场所的私密性和内容的保密性,以更好的保护被侵犯者。

多位学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遭遇性骚扰或遭遇性侵后不知如何应对,与我们教育的缺失息息相关。

“我们从小就没有教会孩子作为弱势的一方,当强势的一方以关心的面貌对你进行骚扰的时候,如何斩钉截铁的说不。”

冯媛表示,学校和家庭要加强性教育。“开展以权利为本的综合性教育,不仅是教会学生生理知识,还要教会学生倾听,知道如何理解什么是对方的真实意愿,不违背对方的意愿。“如果没有明确表达同意的话,就是不同意。”冯媛说。

刘文利认为,家庭和学校更应承担相应的性别平等教育和性教育的角色。“一方面是对学生的性教育,另一方面也要对教师进行性教育,因为我们很多老师在自己的基础教育阶段也没有接受过这种教育。”

她表示,性教育应该在基础教育阶段就开始进行。“学生在整个基础教育阶段缺失这类教育,你很难要求他到了大学自然就有这种能力,大学的性教育必须要开展,但是已经非常晚了。”刘文利说。

此外,她认为家长也应接受性教育。“很多家长没有这种意识,或者在某些方面对孩子是非常简单粗暴的教育,还有一些家长甚至意识不到孩子可能已处于危险的境地。”

相关教育应如何开展,南都记者关注到,2011年,国务院颁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

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也均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内容统筹纳入学校健康教育。

“但没有制度性的规定和安排,性教育就变得可有可无。”刘文利称,目前政策在落实层面遇到困境。“很多学校没有相关的课程,课时、教师、教材等很多问题无法得到解决,此外,人们对性教育仍然是过度敏感的。”

刘文利称,很多家长不仅家庭内部缺乏性教育,也认为学校不能谈性。家长担心讲早了讲多了,学校也担心有些家长找麻烦,长此以往,学校缺乏积极性来推动开展性教育。

“孩子不了解什么是性侵,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是什么,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刘文利说。

采写:南都记者 蒋小天 刘嫚 见习记者 吴单 宋承翰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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