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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可以找律师写合同吗,北京房产律师徐宪杰: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2 08:19:00


北京房产律师徐宪杰: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据北京房产律师徐宪杰介绍,在执业14年的法律咨询诉讼服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签订正规购房合同尤为重要!本文,徐宪杰律师将分享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注意:

1、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3、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4、房屋面积的计算,如果出现误差怎么解决;

5、付款方式的选择如果在合同中选择分期付款,应尽可能增加付款次数、拉长付款的间隔时间,以便减少付款后的风险;

6、交房期限的约定以及逾期责任开发商常借故推脱责任,因此在签约时购房者应注意不可抗力以外的逾期交房原因,而不能让开发商任意地列举一些牵强的理由。;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办法。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注意事项:

1、必须确认房东的真实身份。

购房者在和卖家签订合同之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东的身份。对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真实性和房东身份证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这一点必须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必须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发生。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纠纷,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任和权利对等。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东,而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要在合同中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1)如是按揭方式,银行贷款审批通过的时间最迟什么时间通过。

(2)卖方如是房屋仍在抵押状态,要在合同上注明,解押完成时间。

(3)买方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合同上要注明最迟贷款发放的时间。

4、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一般为款清交房,交付前的各种水电、煤气、宽带电视、物业等由原房东付清。这些协议条款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明确税费的承担。

按照规定,由买方承担的税种有契税和印花税、所得税等。但实践中卖方往往将由其承担的税费转嫁到房价上,因此这部分税费实际上还是由买方来承担,对此买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做到心中有数。在合同上要注明此房屋交易会产生的税费明细表,由哪方负责承担。

6、房子的现状须在合同上加以注明。

房屋应是现状销售,以看房的情况为准,合同上必须写清该房屋的装修及配套设施有哪些,包括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等基本设施。

大多数购房者都是在房屋使用中的时候去看的房,在这过程中误以为自己看到的就是房子的现状,包括屋内的家电家具,所以双方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好是否留存家具家电,现状要拍照、物品明细表,以免引起纠纷。

7、政策性原因及银行贷款政策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如买方是采取按揭方式购买,合同上还需注明,如房贷款未能获得银行审批双方如何处置。

8、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这样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糊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北京房产律师徐宪杰温馨提示,房屋买卖对于老百姓来讲,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房产作为大额资产,应该认真严谨地对待处理。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为避免发生房产纠纷,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购买,签订正规购房合同,保留好相关凭证。

如果您还遇到与房产有关的买卖纠纷、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婚姻纠纷等问题,可以致电北京徐宪杰律师,了解更多处置解决方案。

*文章来源:搜讯生态——律大拿法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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