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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微商货出不出去可以找律师吗,做律师,必须学会拉案子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2 06:52:08

律师,请摆正心态,然后去拉案律师执业就是等于拉案子加办案子。很多律师都明白这个公式,但是总会因为某种莫名的心理,潜移默化地将律师执业理解为单纯办案子。

这是心态问题,似乎总觉得拉案子是放下身段的下里巴人,而办案子才是一个律师应当有的阳春白雪。

但是我认为律师是分为三个层级的,吃的撑的律师、吃的饱的律师和吃不饱的律师,只会办案子的律师普遍最多只能混个半饱,想吃饱太难。


做律师,必须摆正“法学生心态”

做律师必须要摆正的是法学生心态。

法学生心态是很多年轻律师的通病,在法学专业的学校是不会教学营销的,法学生没接触过商业社会也不能够意识到营销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因此打心眼里会抵触营销。

前段时间我去拜访了我的一个老师。谈话间,老师说到他有一个特别感兴趣的学生让我猜猜是谁?

我猜的是大学期间成绩优越的,或者是善于和老师打交道的几个人。老师摇了摇头说出一个我怎么也想不到的同学。

这个同学在法学生眼中可以说是不务正业,专业成绩不佳,勉强及格。

他花大把时间琢磨着搞自己的品牌,直到现在还会像微商一般天天发一些附带广告的励志朋友圈。大多同学包括我之前对他的态度是不屑的,似乎他是泥土自己是莲花一般。

老师笑了笑:“在你们希望着学好法律就可以吃饱饭的时候,他已经靠自我营销吃饱饭了,你们觉得自己‘干净’,几年后却都会干他现在干过的事。”

我将老师这话原封不动的分享给一个好友,好友回复:“如果刚出学校那会儿,我肯定会嫌弃这话,但是学法的摸爬滚打几年下来,有几个是干净的?”

你看,我这个好友虽然已经意识到营销的重要性了,但是他依旧认为营销是“不干净的”,这就是典型的法学生心态。

法学生心态当然不会是坏的,但却是不适合律师行业生存规则的。


律师的三分之一是商人

钱列阳先生就说过这样一句话:“律师是三分之一的商人、三分之一的学者、三分之一的社会活动家。”这句话现在被我奉为真理。

律师本就是一个在商业社会中穿插的职业商业营销、专业学识、社交表达都是律师不可或缺的属性。就像游戏角色一样,这三个属性就是你的面板,而面板的内容决定了综合实力的上限。

但人往往不是完美的,律师也是人,所以很少有完美的“六边形战士”型律师。有部分律师确实专业能力出色,但却不擅长营销。可专业出色并不代表就可以忽视营销的重要性,就像只有数学好或者英语好的学生是考不上大学一样的。


回过头来说,为什么律师要学会拉案子?

很简单,赚钱和成长。

律师做的最狼狈的模样就是既想赚钱又不好意思去赚钱,似乎为了钱而工作是一个很脏的活计。

他们要表现出视金钱为粪土的孤傲,可没有意识到粪土并不是一个脏东西,恰恰相反它还是一种养分。

因为如果一个律师需要成长,那么就必须要有成本,成长的越快,需要的成本也就越多。如果收入连基础成本都够不到,何来成长的可能性?

有个陷入困境的年轻律师朋友就这样跟我吐槽过:“律师靠经验成长的,可做律师经验又很难获得。”我反问他:“你做过案源拓展没?”他摇摇头。

我说:“前两天,一个非律师的小姑娘通过群聊加我微信,跟我说如果有贷款延期需求的客户可以介绍给她。一个不是做律师的人都在跟你抢案子了你还在这里干站着?”

学会拉案子,虽然会让你放低一些身段,但是能让你赚到更多的钱,赚来的钱就是成本。

而学会拉案子能够赚钱还只是浅层的一个好处,更深层的好处是可以不断提高律师的成长上限。


做律师就是在“翻墙”

我常常将做律师比作是翻墙,翻墙需要什么?外在的楼梯和爬墙的技术。

办案子的能力就是爬墙的技术,它决定了你能够多快去翻过围墙;

而拉案子就是搭楼梯,它决定的是,你有没有资格去翻墙,或者你能翻多高,甚至某些时候你要学习翻墙的技术也需要有一个梯子能让你不断练习。

如果一个律师连去找楼梯都觉得可耻的话,哪有什么资格去抱怨围墙太高不好翻?

律师行业确实内卷的厉害,但是真正参与在内卷里的是那些努力争夺着案源的律师们,而不是拿着律师证观看比赛的观众。

观众感叹比赛的激烈不一定是真的,只有自己开始学会拉案子,进入到比赛之中成为选手,再来感慨比赛的激烈才能被人认为是真材实料。

最后说一次,做律师千万要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要觉得拉案子做营销不是律师应该干的活。

买豆腐的还要定时吆喝三两声。做律师直白说就是卖服务的,不去吆喝,难道会有某个大客户突然就想到你然后非你不可?

就跟幻想穷书生迎娶大小姐故事的幻想者大多数是穷书生一样,大客户毫无理由主动找来且非你不可的故事也只存在于不会拉案子的律师幻想中。

会拉案子的律师们却早早就将自己的名声传到了大客户的耳朵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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